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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专家:青少年食品应采取分级制度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时间:2015-04-02 15:06:52 热度:773

对零食进行清晰分类,然后严格执行,有利于改善孩子的饮食习惯

本报记者 孙震 实习生 许锦妹

朱毅,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

    如今,全国各地很多学校的门口,都成为无证摊贩的聚集地。如何保证孩子的食品安全,引导他们健康饮食?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
    中国青年报:您怎么看“辣条”受热捧?
    朱毅:其实说“辣条”受捧有点言过其实了。据我了解,很多中小学生不吃,至少是不经常吃这个。一些媒体片面报道把“辣条”炒起来了。“辣条”不仅在城市的学校不盛行,我最近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调研发现,“辣条”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多。
    中国青年报:校门口一直是无证摊贩的聚集地,为什么这些“校门口零食”可以畅行无阻?
    朱毅:一些孩子觉得学校食堂和家里的饭菜不合口味,就会想吃校外的零食。很多家长会给孩子零花钱,校园周边的小零食又琳瑯满目,对他们很有吸引力。“三无零食”走进校园里卖是极少见的,都是校门口推车式的摊贩,通常是“来无影去如风”。
    中国青年报:您怎么看现在孩子们正餐以外的饮食,尤其是零食?您觉得这些食品存在什么问题?
    朱毅:首先,这些小零食影响孩子的正餐,最大的问题是干扰孩子吃正餐时的营养摄入,使营养得不到充分吸收,影响生长发育。比如,一些人为了让小零食有很足的甜味和咸味,会加入很多甜蜜素和盐。像话梅、鱿鱼丝、海苔等,这些很咸的食物都是孩子们爱吃的,但它们含盐量很高,稍微吃一点也许就会超过孩子一天允许的钠摄入量。
    第二,这些小零食的安全性堪忧。很多小零食都是小厂子生产出来的“三无产品”,在添加剂的使用方面,存在超范围和超量使用的问题。比如,商家会为了迎合孩子们的喜好违规添加色素,一些小糖果看起来五颜六色的,很有可能就是使用了不该使用的色素,或者色素的使用量超过了规定量。
    中国青年报:要保障孩子们的饮食安全,您有什么建议?
    朱毅:青少年食品应采取分级制度,对食品进行分级。有人建议,可将零食分为“可经常食用”、“适当食用”、“限制食用”3个级别。可经常食用的零食是指低脂、低糖、低盐类的零食,这些零食可以每天都吃,如水果、酸奶等。适当食用的零食是指中等量的脂肪、盐、糖类的零食,这些零食可以一周吃一两次,如巧克力、火腿肠等。限制食用的零食是指高糖、高盐、高脂肪类的零食,这些零食应该让孩子少吃或不吃,如话梅糖、炸鸡翅等。
    对零食进行清晰分类,然后严格执行,有利于改善孩子的饮食习惯。
    中国青年报:您觉得家长和社会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
    朱毅:饮食安全是需要社会共同努力的。在教育方面,要让孩子知道一些零食是不该吃的,这很重要,需要学校和家长共同进行教育。在管理方面,本着对青少年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不仅要对校园内进行管理,校外也应该加以控制,可以由教育部牵头,由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一些有监管权的部门加以协调,共同打击校园周边的不合格食品。
    还有一点就是,家庭和学校应多准备一些可口的食物,最好是营养和美味兼具。孩子们喜爱这样的食物,就不会去吃其他食物。家里可以准备一些健康零食供孩子们选择,他们也就不会“背着”家长在外面吃零食,从而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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