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4-14 11:25:19 热度:780
刘国恩
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社部联合发布《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俗称民营或民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此举旨在通过发挥市场价格机制在配置医疗资源中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办医,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和越来越多元的健康服务需求,意义重大。
时下,看病难问题仍然普遍困扰着人们,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立大医院的服务供不应求;二是公立医院的以药补医。放开非公医疗服务的价格,探索更好体现市场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应该是中国医改突破供不应求和以药补医困局的勇敢尝试,有利于以下三方面的医改工作。
首先,有助于社会办医的健康和规范发展。与公立医院不同,社会办医的投资与服务责权具有明确的市场自主属性,因此客观上要求与之相适应、激励灵活的资源配置原则,从制度上明确安排基于市场供需的服务价格机制,有助于逐步形成良性、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其次,有助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当下公立医院改革实施的若干“内增活力”措施奏效不很理想,原因之一正是缺乏可供参照和选择的外部市场。比如要科学、客观地提高公立医院医生的收入水平,有了完善的外部市场价格体系为参照,决策部门就更有章可循。
第三,有助于政府干预手段的与时俱进。医疗市场的最大特点是信息不对称,因此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政府的管理职责不是变小了,而是更大了,要求政府要探索适应开放市场管理的创新手段,做到放而不乱,市场成效更好。幸运的是,人类大数据时代正在到来,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创新可以充分利用这次发展契机,全面推进国标化的全程个人健康与医疗信息系统,让政府的管理职能转变到收集、统计、分析,并实时公布各机构的医疗费用、就诊时间、医疗质量等百姓在乎的关键信息,赋予群众看病就医的选择条件和能力,让市场力量助推医疗机构的良性竞争,使优胜劣汰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作者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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