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4-08-04 15:33:11 热度:808
□ 本报记者 付子昂
配图/张妙婷 劣 质 肉
编者按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在挑逗着人们的神经,从国内企业到跨国大公司,从小作坊到世界最大肉类、蔬菜加工集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而每一次的食品安全问题无不缘于企业责任的丢失和良心的沦丧。如何创新监管思路,完善监管体系,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生产企业的道德底线,既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网友热议的话题。
你还敢吃洋快餐吗?你对洋快餐失去信心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近日,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让多家连锁洋快餐陷入食品安全危机,为此,有媒体设计调查问卷进行网络调查显示,有8成网友对所涉及的洋快餐企业的食品安全没有信心,其中企业自身管理不严、进货渠道存在安全隐患是大家认为出现食品安全危机的重要原因。
近三成网友不关心食品保质期
问卷调查显示,76.89%的网友平均每半年会到麦当劳等洋快餐餐厅消费,仅有10.15%的网友表示几乎没有去过麦当劳等洋快餐厅消费。而方便快捷、干净卫生和环境不错是大部分网友选择前往的主要原因,约占65.09%。
问卷调查还显示,59.66%的网友就餐时会关心食品保质期但不会具体询问服务员,说明人们在食品安全问题上还缺乏必要的认识,28.18%的网友表示不关心食品保质期,剩下的12.16%的网友称无所谓,因为洋快餐企业食品品质较有保障。
此外,超过九成的网友就餐时不关注洋快餐食品供应商的来源和安全性,仅有少数的网友表示自己关注。
在此次曝光“问题肉”问题上,多数网友的态度表明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83.06%的受访网友称以后不会光顾洋快餐厅,另有38.53%的网友表示对洋快餐企业失去信心,以后选择到中国餐馆吃饭。也有36.07%的网友惊讶于洋快餐厅也会出现食品问题,另有22.86%的网友不会大惊小怪,认为任何食品企业都会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问卷调查还显示,85.81%的受访网友对此次洋快餐企业的食品安全不抱有信心。自身管理不严、进货渠道安全存在漏洞是36.51%的网友认为连锁洋快餐陷入食品安全危机的重要原因,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缺乏有效监控和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也成为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之一。
食品监管部门缺“权”少“力”
记者观察,在福喜事件所引发的网友讨论中,网友问得最多的问题是:福喜使用过期肉事件为何会发生,谁又该为此事件负责?
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企业造假手法非常隐蔽,甚至会逃避监管制作两本账,在没有内部人士爆料的情况下,仅靠监管部门日常监管是很难发现的。但还是有网友疑问“为什么这些问题总要等媒体曝光之后才去查处?日常监管去哪儿了?”
暨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彭喜春认为,福喜事件是偶然事件,其中也有必然因素。目前国内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但在实际执行时尚显得力有不足。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洋快餐在其自身宣传中,一直标榜重视食品安全,宣称对食材进行抽样检测。如果福喜提供的变质、过期样本能够通过企业的检测,那么其检测标准就存在不足,而如果多年来的抽样未能发现如此严重的问题,说明检测的抽样率存在缺陷。
面对这些严重的问题和检测的缺陷,有一个细节不得不提,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监管过程中遭遇的“囧事”:当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赶到福喜厂区,却被保安拦在大门外一个半小时,直到公安人员赶来才得以进厂。进入生产车间后,仓库门打不开,多个抽屉被锁上,停止生产命令没人听,拷贝资料时网络没有征兆地断了……
彭喜春坦言,《食品安全法》赋予了食品监管部门权力,可是在现实中,由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没有独立办案权,在没有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助下,连企业的门都进不去。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每年查处的各种产品安全案件多达十万起以上,但是被立案并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少之又少。
违法者在暗处,造假手法也越来越隐秘,面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厉曙光认为,监管者在明处,要想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必须加大投入,装上“千里眼”和“顺风耳”;必须借助社会共治的力量,形成可靠的信息来源;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常规巡查细致入微,创新监管手段出乎意料。唯有如此,才能做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处理问题方面,要进一步赋予一线监管者真正的法律利器,解决相关监管部门权力偏弱的现象,使其具有相对独立查案办案的权力和能力,从而成为上海福喜这等违法者胆怯的“食品安全警察”,成为百姓获得踏实安全感的“安全卫士”。
期待修法提高违法成本
7月23日,上海福喜公司负责人、质量经理等5名涉案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上海市公安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对违反食品安全予以“零容忍”,对违反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一追到底。
有观点认为,尽管眼下中国社会对于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但还是有些企业敢于“顶风作案”,其中原因与违法成本较低有关。新华社报道援引专家说法称,个别企业违规后可能“借尸还魂”,注册一间新的公司“卷土重来”。
目前正在公开征集意见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让公众充满更多期待。《草案》在6月下旬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自7月2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31日。此番上海福喜事件被曝光,适逢《草案》公示期。
这部被称作为“史上最严”的《草案》加大了对于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其中规定,“对于经营腐败变质、过期食品的企业,涉案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按照《草案》中的规定,福喜事件的最严处罚就是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并没有让企业退出市场等规定。“很多食品企业靠违法行为获利丰厚,罚款只占非法获利的一小部分,无法起到威慑作用。严重违法的企业,不应该让它继续留在食品领域,应当一票否决。”彭喜春指出。
记者注意到,《草案》提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但是并没有企业退出的任何法律约束条文。
7月24日,福喜集团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谢尔顿·拉文发表声明称,“这样的事情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对此我不会争辩些什么或是试图寻找任何借口。”他表示将承担全部责任,并确保类似的事件不会再次发生:“我也很欣慰地知道,中国政府对福喜的其他工厂进行彻底检查。”
谢尔顿·拉文还在声明中试图撇清上海福喜对福喜集团的影响,“我们位于河南的工厂体现了福喜集团对中国市场的高度承诺”。记者注意到,福喜集团的官网上专门开设了“上海福喜事件更新”的栏目,其中表明各地清查情况,以及威海福喜、大厂福喜、昆明福喜一切合规的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副主任吴景明在人民网强国论坛接受访谈时说,《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加工企业不得使用过期原材料。福喜明知故犯,是直接故意的违法行为。
当前,《食品安全法》正在修订过程中,据称将是“史上最严”,其对违法企业的处罚规定是货值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这样的惩罚是否足够高?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阎祖强看来,中国地域广阔、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立法惩戒较谨慎,对于某一个地区,也许很难做到“罚它个倾家荡产”。彭喜春也表示,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惩罚与涉案批次货值挂钩,缺乏灵活性,惩罚力度和其违法严重程度不一定成正比。
食品安全亟须社会共治
“食品安全关系我们的生活质量,没有安全的食品,人类将失去生存的意义。”吴景明说,然而,面对刚刚发生的福喜事件,在对我们的食品安全现状引起高度重视的同时,我们当重新认识到,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但是仅靠监管部门的一己之力是不行的。
吴景明认为,食品领域的民众维权、公益诉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促使生产经营者自律;而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法律实施中也具有独特功能。政府应从更广的视野去看待这些力量,对他们给予充分的支持和更大的生存空间。民众参与执法过程,可以增强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政府有必要合理引导民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其作用。社会力量的参与,最终都是直接或间接促进公权对法律的实施。要形成两种不同机制的最佳合力,必须进一步加强公权监管,以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福喜事件表明,使潜在的违法者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一方面有赖于我们常说的“使违法者倾家荡产”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更在于执法者应该有较强的发现违法行为的能力。这种能力的提升,首先有赖于监管部门对食品企业抽检执法的安排严格保密,何时抽检、如何抽检应该成为执法机密。只有这样,才能时刻维持公权的威慑力。其次,应尽可能提高对食品企业的年度抽检率。抽检率越高,威慑力就越强,食品安全的法律也越会受到尊重和敬畏。第三,食品安全不能够仅靠政府监管,同时还需要行业自律,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守道德底线,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惟此才可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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