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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急救体系不能“肠梗阻”

来源:科技日报 时间:2015-12-03 15:46:22 热度:555

□ 李 颖

    尽管“南航乘客急救事件”已经过去一段时间,相关部门也已经做了道歉,但对航空医疗乃至中国整个急救体系的反思,或许才刚刚开始。
    在人们普遍的认知中,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突发疾病,公共交通部门理应以最快速度开启“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救护患病乘客。然而,在一篇题为《南航CZ6101生死间,一个记者有话想对你们说》的帖子中,网友张先生发文称,自己在南航航班上突发肠梗阻,但飞机落地后近50分钟舱门才打开。更让人唏嘘的是,急救医生和南航人员不是先救人,而是为谁抬乘客出舱发生争吵,最后张先生只好自己一个人忍剧痛走下飞机,爬上救护车。
    帖子一经发出,网络微信大战立刻展开。有人认为,南航挺冤的,因为飞机落地能不能开门不是它能做主的;也有人指出,机上有急症病患,机组就应该及时通知塔台争取早开舱门,特事特办;还有人感觉,作者太矫情,既然最后问题解决了,没必要太斤斤计较,毕竟任何一方都有情不得已的地方。
    涉事的南航、地面急救人员招致网友“口诛笔伐”也是情理之中。然而,沸沸扬扬过后我们还需冷静思考:谴责不是目的,指责不能解决问题,以这个事件去让各方厘清责任、去反思如何步调一致的处理类似突发事件更为重要。
    笔者认为,在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社会应急系统早已基本完善的今天,飞机上的病人急救送院应该不是一个很尖端的难题,处理的结果竟然是这样,“应急预案”在现实中的磕磕绊绊的确出人意料。
    生命至上,是各行各业从业者的基本道德意识。人命关天,容不得马虎,更由不得推诿。各方要想步调一致必须权责明确、无缝衔接。航行中遇到乘客患急症,空天各方应该各担何责,启动什么样的处置流程,这是步调一致的大前提。
    关于急救,国家有明确规范。去年,国家卫计委出台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搬运、护送患者”被定为医疗救护员的职责;而航空公司与旅客属于合同契约关系,对于旅客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发生疾病,承运人应采取积极必要的救护措施,这在《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也有明确规定。既然都有救助乘客的义务,却还为“抬不抬、谁来抬”而推诿,可见急救流程还需进一步细化。
    此次航空医疗急救事件出现“肠梗阻”,归根结底,还是相关部门对个体生命的态度有问题。生命是社会最宝贵的财产,我们制定各种规则、章程、流程,归根结底就是为了守卫生命的尊严和安全,而不是走向相反。如果在生命需要救助时,大家还拿着各自的规定说事,甚至拿制度流程当幌子,给不作为、推诿卸责找借口,岂不是已经离制度的初衷太远了吗?
    笔者认为,要打通应急救援机制的“肠梗阻”,相关部门该启动追责就追责,该完善机制流程就进一步完善,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和衔接。制度的不足亟须解决,但整个航空医疗急救体系更应该跟上。谁出错就追究谁的责任,当然这个责任不一定是法律责任,有可能是内部的纪律规章等。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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