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2-06-18 20:26:15 热度:1699
邓小虹 北京市卫生局巡视员
编者按
自2009年新医改方案公布以来的三年间,医改坚冰初破,中国大致完成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全民覆盖。但这三年对于这场波及中国社会所有利益方的新医改,仅能称之为“序幕”。如何更好地迈向全民医保制度?如何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公立医院补偿方式改革?医药行业身处其中又面临着哪些挑战?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2012第八届中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业内权威专家纷纷就此建言献策。
北京推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工作经历了非常漫长的准备工作阶段,具体内容包括四大方面。
第一,病案首页的规范化。DRGs付费的基础建立在医院的病例首页信息上,因此首页一定要规范。我们是在2007年按照DRGs分组器的需求,调整了住院病案首页,增加了一定的项目。
第二,疾病编码的标准化。在住院病案首页中,所有的手术和操作都是有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编码(ICD)的,但是这个国际编码从20年前进入中国到现在,一直没调过。因此,在征得了专家的同意后,我们制定了临床版的ICD10和ICD9,从2007年开始,北京的所有医院按照这样的首页和编码开始上报数据。而且,我们每年组织专家对医院的病案首页信息质量进行督导和检查,使得病案首页的信息质量大幅度提高。
第三,医院管理的信息化。我们成立了卫生信息中心,建立了卫生统计的信息采集平台,通过网络直报的方式,来实时地采集所有医院的出院病案首页。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数据库里面已经积累了1000万份出院病例首页数据。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开发出了基于北京地区特点的DRGs版本,2008年开始将这个版本每年应用于医院医疗质量的绩效评价,在这个评价的基础上,使这个分组器不断地完善。
2011年,我们开始实施付费制度的改革试点。首先选择了6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试点的范围先暂定了108个DRGs组,都是最常见的一些病例,而且组间的差异非常小,大概占到目前医院住院病例的40%。
我们之所以能够推动DRGs分组付费,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承认现状,就是按照现状付费,要达到医院能够有利益,病人能够不增加负担,医保能够承担费用,做三方共赢。而且在最开始确定费率的时候,是医保和医院通过谈判机制来确定费率,这个费率的给付标准是按照上一年度,即按照2010年全市三级综合医院诊治同一个DRGs病组实际发生的次均费用作为费率来付费,而且实行每月预付,这样就避免医院要欠厂家的很多钱去买药和买耗材。
目前,北京市试点医院按DRGs付费的病例数也在逐步增多,到今年5月底一共是16039例,覆盖了106个DRGs组。同时,我们对所有医院的出院清单按照现在发改委定价的成本,也进行了监测。两个成本相比,医院平均医疗支出下降了18%,而这18%政府没有多掏钱,老百姓也没有多掏钱,却可以将其补充给我们的医务人员,来真正体现他们的劳动价值。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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