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2-09-25 10:16:02 热度:1331
本报安徽讯 近日,广德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一起假冒医疗器械案。
该局执法人员在某药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货架上有标注郑州伟昌商贸有限公司出品的医疗器械痛经一贴灵,但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该产品的注册证书等资质材料,且该产品外包装未标注医疗器械产品标准编号。
经查询,发现该产品外包装上标示的“豫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260133号”注册证号对应的产品为郑州市中原福力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消痛贴”,而非上述产品。经向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查确认,该医疗器械为假冒。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广文)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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