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2-07-17 11:41:20 热度:884
——执法人员从黑龙江一中西医门诊部查获上万瓶假药
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对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研究所附属医院第二专科门诊进行查处,共查扣非法制剂20余个品种,数量达1.4万瓶,刑事拘留相关人员5人。原来,这家医院的门诊部售卖假药给患者,医生护士使用“暗语”交流,并在陪同患者取药过程中,暗渡陈仓。
药品数量显疑点
医护人员参与售假
这起大案的发现源于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来到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研究所附属医院第二专科门诊,发现患者人数和药品数量不相符,这种奇怪的现象当即引起执法人员的怀疑。
“门诊患者数量很多,但药房内的药品数量却很少,无法满足患者需求。”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副支队长陈钊表示。
为了进一步了解真相,监管部门开始明察暗访。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执法人员陪同前来就诊的甲亢患者调查取证,发现这里的医生只是简单询问症状后就开药。当患者就诊的时候,接诊医生并没有对他进行医学检查就确诊他是甲状腺疾病,并立刻电话征求一位被称为“李主任”的意见,得到肯定答复后便开具治疗甲状腺的“药品”。这种诊疗方式大有问题。
这家售假诊所的警惕性非常高,违法行为十分隐秘。执法人员在暗访中发现,医生和护士之间很少直接说话,更多的时候是使用眼神交流。经过两个多月的跟踪调查,执法人员摸清流程,发现这家门诊部的医生开具处方后,由“陪诊”护士代替患者“取药”,并且设立单独的“药局”和收款处。这也就解释了之前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患者多,药品少”的奇怪现象。
执法人员表示,并非只有甲状腺科室存在这种情况,该门诊部的皮肤科也是疑点重重。除了确诊疾病无需医学检查就直接开具药品外,更让人疑惑的是医生开具的“药品”不能当天领取,一般都要隔天才能“取药”。即使患者办了加急手续,最快也要等上两三个小时。执法人员在案件侦破后才发现,隔天取药实际上是给制造假药赢取时间。
中英文蒙混患者
医院为制假提供防护
据悉,从这家门诊查获的药品外包装上多数没有标注名称、用法、用量以及主治功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即使是进口药品也必须翻译成中文名,并明确药品功效、不良反应以及禁忌人群等内容。
执法人员介绍,在开处方时,这家诊所的医生喜欢使用中英文混杂的药名来迷惑患者。此次查获的药品名称包括“TT片”、“FM胶囊”、“RF胶囊”等中英文混合名称。他们用这种方法来吸引患者购买,让人误以为是具有特殊疗效的进口药品。
这些私自炮制的假药质量堪忧。以未经批准的治疗痤疮类药物为例,不法分子可能在其中掺杂激素类药品,使患者短期内能够快速恢复,但停药后便会立即复发。不法分子往往使用这一类手段,让患者产生治愈、缓解的假象,引其购买。
从这起案件中能看出,不法分子的反侦察能力越来越强,调查取证工作困难重重。该院的医护人员事先都经过专门的培训,对患者打听自身疾病以外的信息一般不予回答。
不法分子配置的大量假药并没有放在门诊部,而是藏在其家中。为了逃避监管,他们甚至只在门诊存放一天销量的假药,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检查。
此外,售卖假药的群体里还出现博士等高学历人士,这不仅迷惑了前来看病的患者,也给稽查打假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门诊已停业整顿
患者需提高警惕
在调查过程中,除了中西医结合研究所附属医院第二专科门诊,监管部门还发现了不法分子在另一家卫生机构制假售假——双城市油米厂卫生所。截至目前,监管部门查处包括痤疮霜及治疗甲状腺疾病的水丸和胶囊等药品。这些药品都是在未取得《药品制剂许可证》和药品制剂批准文号情况下配置、使用的,按照我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应按假药论处。
据黑龙江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卫生部门联合调查组调查认定,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研究所附属医院第二专科门诊负责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增设皮肤科、甲状腺科等两个科室。而不法分子孙某系双城市油米厂卫生所执业医师,目前在该门诊部仍处于试用阶段。调查组认定该门诊部擅自使用未经变更注册地址人员执业,擅自使用非法制剂。目前已经对违法门诊做出停业整顿决定,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针对这种造假趋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将识别假药的专业性和执法手段的先进性相结合,加强力度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为百姓营造安全的用药环境。
执法人员同时提醒患者提高用药安全意识,一旦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以这起案件为例,不法分子选择制假售假的疾病多为皮肤病,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门诊患者多,收益大;另一方面是因为这类疾病往往不是急性病,治不好也治不坏。如果患者疏忽过去,将会贻误病情,造成不良后果。
(新华社)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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