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2014-08-27 15:48:51 热度:621
□ 张效霞 山东中医药大学
•金银花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是以不同的部位入药的。宋代以前只用茎、叶,以花入药始于宋代,贵花而贱藤始自清代,民国时期才对不同产地的金银花做出优劣之分。
•忍冬是金银花最早的药用名称,宋以前无金银花之名。“金银花”之名,首见于宋代《苏沈良方》;1977年版的《中国药典》,首次将金银花的植物来源分为忍冬、红腺忍冬、山银花和毛花柱忍冬四种,这可能是“山银花”之名的最早出处。
•金银花在历史上曾有数十种名称,一方面说明随着认识的不断加深,人们随时可以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功效、产地等特征给予不同的命名,另一方面也提示我们,数十种异名不太可能仅仅指称一种原生植物。
•清代以前的本草书籍大都记载金银花的花、藤、叶均可入药,功效大致雷同,我们今天将金银花与忍冬藤作为不同药物入药的做法是否得当,也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的“大问题”。
虽然最近两版的《中国药典》规定金银花的药用部位是忍冬科植物忍冬的干燥花蕾,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原植物忍冬是以不同部位入药的,而且其药用名称也不尽相同。
宋代以前只用茎、叶,无金银花之名
金银花的原植物“忍冬”之名,首见于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凡二见,《治卒中五尸方第六》云:“忍冬茎叶,锉数斛,煮令浓,取汁煎之,服如鸡子一枚,日二三服,佳也。”《治虚损羸瘦不堪劳动方第三十三》曰:“苦参、黄连、菖蒲、车前子、忍冬、枸杞子各一升。捣,蜜丸如梧子大,服十丸,日三服。”一百多年以后,梁代的《名医别录》《神农本草经集注》皆云:“忍冬,味甘,温,无毒。主寒热身肿。久服轻身,长年益寿。十二月采,阴干。”
《肘后备急方》明确指出使用的是“忍冬茎叶”,《神农本草经集注》等本草书籍虽未明言药用部位,但均说“十二月采”,因忍冬开花在4~6月之间,说明当时入药的是忍冬茎叶,并不是忍冬的花蕾,而且陶弘景还特别指出:“人惟取煮汁以酿酒,补虚疗风。”
迨至唐代,由政府主持编撰的我国第一部官修本草——《新修本草》,对忍冬的藤、苗茎、叶、花作了较为详细的描述:“藤生,绕覆草木上。苗茎赤紫色,宿者有薄白皮膜之。其嫩茎有毛。叶似胡豆,亦上下有毛。花白蕊紫”,但依然指出“十二月采”,说明忍冬的花蕾还是尚未入药。
其后,唐代陈藏器的《本草拾遗》也是以“忍冬”名之,即使北宋掌禹锡等编著的官修本草——《嘉祐补注神农本草经》,也依然沿袭“忍冬”之名。
在临床用药方面,宋代的成方药典——《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治痈疽发背、肠痈、奶痈、无名肿毒”,用“忍冬叶、黄芪各五两,当归一两,甘草八钱,为细末。每服二钱,酒一盏半,煎一盏,随病上下服,日再服,以渣敷之”。宋代政府编撰的《太平圣惠方》治疗热毒血痢,以忍冬藤浓煎饮之;宋代著名医家陈自明的《外科精要》治“痈疽发背”,“用忍冬藤,生取一把,以叶入砂盆研烂,入生饼子酒少许,稀稠得所,涂于四围,中留一口泄气。其藤只用五两,木槌槌损,不可犯铁,大甘草节生用一两,同入沙瓶内,以水二碗,文武火慢煎至一碗,入无灰好酒一大碗,再煎十数沸,去滓分为三服,一日一夜吃尽。病势重者,一日二剂。服至大小肠通利,则药力到”(据《本草纲目》所引)。所有这些,都说明药用部位应是茎、叶。
以花入药始于宋代,清代之前则茎、叶、花同等入药
“金银花”之名,首见于宋代《苏沈良方》“治痈疽方”:“忍冬嫩苗一握,甘草半两、生用。上,忍冬烂研,同甘草入酒一觚半砂瓶中,塞口,煮两食顷,温服。予在江西,有医僧鉴清,善治发背疽。得其方,用老翁须,余颇神秘之。后十年,过金陵,闻医王琪亦善治疡,其方用水杨藤,求得观之,乃老翁须也。又数年,友人王子渊自言得神方,尝活数人,方用大薜荔。又过历阳,杜医者治疡,尝以二万钱活一人,用千金藤。过宣州,宁国尉王子驳传一方,用金银花。海州士人刘纯臣传一方,用金钗股。此数君皆自神其术,求其草视之,盖一物也。余以《本草》考之,乃忍冬也。古人但为补药,未尝治疽。其用甘草煮饮之法,制方皆同。若仓卒求不获,只用干叶为散,每服三方寸,甘草方寸,酒煮服之亦可,然不及生者佳。”可见,在苏轼、沈括看来,“金银花”只不过是“忍冬”的民间俗称而已,其药用部位依然是忍冬的藤、叶、苗。
南宋《履巉岩本草》是本草书籍中首先记载“金银花”一名者:“鹭鸶藤,性温,无毒。治筋骨疼痛,捣为细末,每服二钱,热酒调服。如只剉碎,用木瓜、白芍药、官桂、当归、甘草一处,用酒、水各半盏,煎至八分,去滓,空心,食前热服,善治脚气。一名金银花。”从内容论述特别是以“鹭鸶藤”作为药物正名来看,入药的主要部位为带叶的藤则是显而易见的。
南宋李迅的《集验背疽方》载有单用金银花的“治乳痈发背神方”:“金银花,一名忍寒草。上,采叶研为滓,每用不限多少,纳瓷瓶中,入水,用文武火浓煎,临熟入好无灰酒与药汁相半,再煎十数沸,滤滓,时时服之。留滓培干,碾罗为细末,酒煮,面糊为丸梧桐子大,每服三十丸,空心,温酒下丸药。俟疾稍退,可以常服,盖其力轻甚故也。”张杲的《医说》引《夷坚志》云:“崇宁间,苏州天平山白云寺五僧行山间,得蕈一丛,甚大,摘而煮食之,至夜发吐,三人急采鸳鸯草生啖,遂愈。二人不甚肯啖,吐至死。此草藤蔓而生,对开黄白花,傍水依山处皆有之,治痈疽肿毒尤妙,或服或敷皆可,今人谓之金银花,又曰老翁须,《本草》名为忍冬。”由此可知,南宋之后,虽然已有“金银花”之名,但临床使用的仍是忍冬的藤茎或全草,“金银花”可以说只是形容其植物特征的专用名词而已,实际上并不专以花蕾入药。
南宋陈无择的《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也有单用忍冬草一味的“忍冬丸方”:“忍冬草,不以多少,根、茎、花朵皆可用。一名老翁须,一名蜜啜花,一名金银花。洗净用之。”说明此时已逐渐由先前单用茎、叶,发展为茎、叶及花均可入药。
明代朱木肃 的《救荒本草》首次以“金银花”作为忍冬的正名,其文曰:“金银花,《本草》名忍冬,一名鹭鸶藤,一名左缠藤,一名金钗股,又名老翁须,亦名忍冬藤。旧不载所出州土,今辉县山野中亦有之。其藤凌冬不凋,故名忍冬草。附树延蔓而生,茎微紫色,对节生叶,叶似薜荔叶而青,又似水茶臼叶,头微团而软,背颇涩,又似黑豆叶而大,开花五出,微香,蒂带红色,花初开白色,经一二日则色黄,故名金银花。《本草》中不言善治痈疽发背,近代名人用之奇效。味甘,性温,无毒。”不难看出,《救荒本草》是基于忍冬的花与叶可以食用才将“金银花”作为忍冬的正名的,目的是使与其所自称的“救荒本草”一名相符合,并且从“治病,文具《外科精要》及《本草》草部‘忍冬’条下”的论述来看,朱橚认为金银花的治病功效与忍冬的茎、叶是完全相同的。
明代吴正伦《养生类要·后集·冬月诸症治例》云:“忍冬花酒(即金银花也),治一切痈疽发背、疔疮、乳痈、便毒、喉闭乳蛾等症,不问已溃未溃,用金银花连茎叶捣烂,取汁半钟和热酒半钟热服,甚者不过三五服即愈;如无鲜者,用干的一二两,水一钟煎半钟,冲上热酒半钟和服。此二方,其药易得,其功甚大,山乡僻邑无医之处,尤宜知此法,以备不虞。”此处虽以“忍冬花”代称“金银花”,但药用部位却是“花连茎叶”,提示此时仍旧是茎、叶及花同等入药。
此后,兰茂的《滇南本草》云:“金银花,味苦,性寒。清热,解诸疮、痈疽发背、无名肿毒、丹瘤、瘰疬。藤能宽中下气、消痰、祛风热、清咽喉热痛。”这可能是现存文献中将金银花与忍冬藤的功用分而论之的最早记载。
但是,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不仅以“忍冬”作为正名,而且在“释名”中虽然列举了“金银藤”、“鸳鸯藤”、“鹭鸶藤”、“老翁须”、“左缠藤”、“金钗股”、“通灵草”、“蜜桶藤”等诸多异名,唯独没有“金银花”,但却在“发明”中说:“忍冬,茎、叶及花,功用皆同。昔人称其治风除胀、解痢逐尸为要药,而后世不复知用;后世称其消肿散毒治疮为要药,而昔人并未言及。乃知古今之理,万变不同,未可一辙论也。”在“集解”中又说:“四月采花,阴干;藤、叶,不拘时采,阴干。”综观《本草纲目》所引“附方”,也都是茎、叶、花均可入药的,如引《万表积善堂方》云:“一切肿毒,不问已溃末溃,或初起发热,用金银花(俗名甜藤),采花连茎、叶自然汁半碗,煎八分,服之,以滓敷上。败毒托里,散气和血,其功独胜。”
明代卢之颐的《本草乘雅半偈》更云:“花名金银花、金钗股、老翁须;藤名鸳鸯、鹭鸶、左缠、蜜桶;统名忍冬、通灵草。功相并,形相肖,色相同也。夏采花,秋采叶,冬采藤。”以茎、叶、花同等入药,是不彰自显的。
贵花而贱藤始自清代,不同产地金银花分优劣始于民国
明代的诸多本草著作尚说忍冬“茎叶及花,功用皆同”,大约从清代乾隆年间开始,贵花而贱藤,代表性言论如《得配本草》云:“藤、叶皆可用,花尤佳。”《本草备要》云:“花、叶同功,花香尤佳,酿酒代茶。”《本草求真》云:“花与叶同功,其花尤妙。”究其原因,王家葵在《中药材品种沿革及地道性》一书中指出:恐与当时讲究饮用金银花茶和制作金银花露有关。《本草求真》“金银花”条提到:“江南地方,以此代茶。”《植物名实图考》云:“吴中暑月,以花入茶饮之,茶肆以新贩到金银花为贵,皆中州产也。”金银花露的制作见于《本草纲目拾遗》:“金银露,乃忍冬藤花蒸取,鲜花蒸者香,干花者少逊,气芬郁而味甘,能开胃宽中,解毒消火,暑月以之代茶,饲小儿无疮毒,尤能散暑。”
另一个原因,笔者揣测可能与温病学派的异军突起与兴盛也不无关系。清代刘奎在《松峰说疫》中以“银花”为正名组方用药。如《松峰说疫·卷之一》说:“松峰曰:冬时亦有热疫,余子秉锦,于深冬时,忽患四肢走注疼痛,余以治周痹之法治之,不应,遂自用银花、草节、羌、防、荆芥、薄荷、桑枝、黄芩、栀子、生地凉散败毒之品加减出入,服三四十帖始愈。后闻其时患此症者甚多,始知此亦疫症也。”另一著名的温病大家吴鞠通在《温病条辨》中沿用《松峰说疫》的做法,并尤其擅长运用金银花,创制了数首以金银花为主要组成药物的方剂,应用于温热病的治疗,如著名的银翘散、清营汤等。
由于在泡茶饮用、制造药露、防治瘟疫等方面,清代的时人均认为金银花优于忍冬藤,加之从明末清初开始的对地道药材的日益重视,于是在1928年由绍兴和济药局刊印的曹炳章所著《增订伪药条辨》才对不同产地的金银花做出优劣之分:“金银花,产河南淮庆者为淮密,色黄白,软糯而净,朵粗长,有细毛者为最佳。禹州产者曰禹密,花朵较小,无细毛,易于变色,亦佳。济南产者为济银,色深黄,朵碎者次。亳州出者朵小性梗,更次。湖北、广东出者,色深黄,梗朵屑重,气味俱浊,不堪入药。”
金银花异名甚多,1977年始有“山银花”之名
自古至今,金银花的名称甚多且十分混乱。其命名之故,历代医家也多有解释。原植物之所以称为“忍冬”,《神农本草经集注》云:“凌冬不凋,故名忍冬。”《本草蒙筌》亦云:“忍冬,凌冬不凋,名由此得。”很明显,因其能忍受冬天的寒冷而叶子不凋落,为了突出强调其耐寒性强的生长特性,故名“忍冬”(《肘后备急方》)、“耐冬”(《圣济总录》)、“忍寒草”(《集验背疽方》)、“忍冬草”(《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加之其入药部位多为藤、花,由此而衍生出“忍冬藤”(《朱氏集验方》)、“耐冬藤”、“过冬藤”(《中国药学大辞典》)、“忍冬花”(《养生类要》)、“忍冬藤花”(《羊毛温论》)、“忍冬蕊”(《中国药物学》)、“忍蕊”(《实用中药学》)等名称。
《苏沈良方》不仅对忍冬的植物形态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而且还对一些异名做出了解释:“忍冬,叶尖,茎圆生,茎叶皆有毛,田野篱落处处有之。两叶对生,春夏新叶梢尖而色嫩绿柔薄,秋即坚厚色深而圆,得霜则叶卷而色紫,经冬不凋。四月开花,极芬芳可爱,似茉莉瑞香。初色白,数日变黄,每黄白相间,故一名金银花。花开曳蕊数茎如丝,故一名老翁须,一名金钗股。冬间叶圆厚,似薜荔,故一名大薜荔。”可见,因为原植物的花初开时呈白色,一二天后便逐渐渐转为黄色,新旧相参,黄白相映其间,故而得名“金银花”。“银花”(《仙传外科集验方》)、“金银藤”(《普济方》)、“金银花藤”(《医学纲目》)、“银花藤”、“金银花草”(《中国药学大辞典》)、“金花”(《现代实用中药》)、“金藤花”(《河北药材》)、“银花秧”(《中药材手册》)等,均是由此而衍生的异名。
原植物忍冬的花往往成对而生,每两朵花同生长于一个总花梗的顶端,故又叫“双花”(《中药材手册》、“二花”(《本草秘录》)、“二宝花”(《中国药学大辞典》)、“双宝花”(《药物学注释》)、“两宝花”(《常用中草药的加工炮制》)、“二苞花”(《本草钩沉》)、“双苞花”(《浙江民间草药》)等。
忍冬属于缠绕性木质藤本植物,“蔓延树上,藤多左缠,故又名左缠藤”(《本草蒙筌》)、“左转藤”(《类编朱氏集验方》)、“左缠”(《外科理例》)、“左纽”、“左纹藤”(《中国药学大辞典》)、“右旋藤”(《中国药用植物图鉴》)等。
忍冬开花的时候,黄白花对开,如同美丽的鸳鸯一般,故“土人呼为鹭鸶花,取其形似也”(《曲洧旧闻》)。“鸳鸯藤”(《本草纲目》)、“鸳鸯草”(《证治准绳》)等与此相关的名称,亦随之而生。
忍冬,“四月开花,极芬,香闻数步”(《苏沈良方》),“其香清远,马上闻之,颇似木樨”(《曲洧旧闻》),这应该是“蜜啜花”(《世医得效方》)、“蜜杨藤”(《本草纲目》、“五里香”(《曲洧旧闻》)、“甜藤”(《本草述》)等名称出现的重要原因。
民国年间,又将不同产地的金银花分别冠以不同的名称以资区别:“金银花,产河南怀庆者为怀密……州产者曰禹密……济南产者为济银。”(《增订伪药条辨》)现代以来,“苏花”、“南银花”与“禹花”及“禹银花”、“东银花”等,分别指称来源于江苏、河南和山东等地的金银花。
1977年版的《中国药典》,首次将金银花的植物来源分为忍冬、红腺忍冬、山银花和毛花柱忍冬四种,这可能是“山银花”之名的最早出处。1979年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由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等编著的《中药志》始云:“华南忍冬,别名山银花、土银花。”自此以后,《全国中草药炮制规范》《全国中草药汇编》《中医大辞典》《中国医学百科全书·中医学》等所谓的权威性工具书争相引用,最终才导致2005年版的《中国药典》将金银花分列为金银花和山银花两个品种。
综上所述,忍冬是金银花最早的药用名称,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是以不同的部位入药的。大致来说,宋代以前只用茎、叶,无金银花之名;以花入药始于宋代,清代之前则茎、叶、花同等入药;贵花而贱藤始自清代,民国时期才对不同产地的金银花做出优劣之分。这就是金银花药用部位历史沿革的真实过程。同时,金银花在历史上曾有数十种名称,一方面说明随着认识的不断加深,人们随时可以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功效、产地等特征给予不同的命名,另一方面也提示我们,数十种异名不太可能仅仅指称一种原生植物。
另外,清代以前的本草书籍大都记载金银花的花、藤、叶均可入药,功效大致雷同,我们今天将忍冬的花与藤作为不同药物入药的做法是否得当,也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的“大问题”。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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