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8-19 08:50:05 热度:556
本报记者 刘志勇
虽然我国政府在制定医药卫生政策时已经意识到了药物经济学的意义所在,并在众多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开展药物经济学评估,但相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能做的事情不多”。究其原因,我们对药物经济学“价值观”和“方法论”的认识都不到位,“与将其正式纳入相关政策尚有一段距离”。
企业评价缺乏政策激励
要尽快弥补这段距离,首先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宋瑞霖教授直言,解决“价值观”层面的思想认识问题最重要,“政府要加强对药物经济学重要性的认识,国家需要确定战略方向,设计合理政策,主动推动药物经济学评价的实施。”
虽然政府在多份医改文件中提及药物经济学及其应用,但其中措词大多为“逐步实行”、“需考虑”、“参考评价结果”等,并没有表述对开展药物经济学评价的明确态度。“态度无非就是强制开展或者鼓励开展。”宋瑞霖说,考虑到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水平、政府和专业人员的能力等,强制开展药物经济学评价,很有可能会导致“药厂排大队,该定的价定不下来,该进医保的进不了”,所以鼓励开展是现阶段政府应有的态度。
“但政府鼓励开展药物经济学评价的政策仍是空白。”宋瑞霖进一步解释,比如国家可以规定,完成药物经济学评价的药品,在定价时给予适当比例的提高,在药品招标采购时适当增加中标权重,在制定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时给予适当的优惠等。“政策一定要走在前头,如果主动做了药物经济学评价却得不到政策的回应,企业肯定没有动力开展这项工作。同时,政府要组织专业力量把好评价结果的质量关,把决策建立在可靠证据的基础之上。”对此,上海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在我国,推动药物经济学应用还缺乏立法保障或政策保障,虽然不少文件提到,但开展药物经济学评价并非强制,企业自愿开展又得不到政策支持,这就是需要弥补的差距。”
此外,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药学院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顾问教授宣建伟指出了我国在政策上的先天不足。国外的医保药物目录大多是动态更新,而我国则相对固定,按规定每两年更新一次,“其实到现在已经4年没有更新了,如此一来可能就导致患者不能及时用上更新、更先进的药品,而进入医保难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企业开展药物经济学评价的积极性。”
难见合格的评价报告
采访中,多位专家均表示,我国在推动药物经济学应用的“方法论”层面,目前也面临不少困难,比如机构和人才力量缺乏、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数据信息制约等,这导致我国已经完成的一些药物经济学评估报告,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有专家直言,我国很难看到合格的药物经济学评估报告。
“药物经济学应用并不是将某些数值代入到公式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这样简单。”宋瑞霖表示,药物经济学作为一门严谨的科学有自己的内在规律,在数据采集、样本量设计、分析方法等方面都应该有一套严格的标准规范。在中国医师协会、中国药学会等团体的牵头组织下,我国制订了《中国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2011年)》。但宣建伟坦言,这并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药物经济学指南,学界也还没有针对中国人群设计出一个理想的、开放性的数据模型。
专家表示,凡此种种的客观困难,都不应成为推动药物经济学发展和应用的主观阻力。
有价值,就应去做
目前,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都有药物经济学研究的专家队伍,对此,宋瑞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首先,可以先由他们建立一些研究机构,然后国家出台机构标准,规定其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能力、程序和规则;接下来,建立真正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研究结果开展认定。” 在此过程中,可以摸索形成具体研究的标准规范,由政府部门出台或认可。
“我们不能因为临床数据获取困难或人才力量薄弱而放弃开展药物经济学研究。”宋瑞霖进一步解释,“正是因为我们没有去开展这项工作,所以导致一系列的工作滞后了,这才是正确的理解。有价值、有市场,我们就要下定决心去做,推动药物经济学的发展和应用,说到底还是要靠政府真正认识到它的重要性。”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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