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4-07-03 11:42:59 热度:769
□ 邢贯森
销量巨大的传统凉茶限于标准规定只以普通食品身份上市。蒋晓鹏 摄
在全球养生回归天然的大趋势下,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纷纷从我国进口天然的中药材、中药饮片、植物提取物开发膳食补充剂(我国称保健食品),而我国的生产企业却在扎堆开发仅用食品添加剂作原料的营养强化剂饮料。究其原因,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的保健饮料多是以中药材为原料,但在体系上却以西方医学的理念来阐释和规范,在功能表述上都是按照西医病症的概念来描述,致使中西医都成了保健饮料中药材组方的外行,阻碍了我国保健饮料行业的发展。业内人士建议,保健饮料行业要做大做强,必须突破标准瓶颈,制定一套依循中医理论进行功能分类表述的新标准。
功能分类不分明
1997年颁布实施的《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规定,保健食品按调节人体机能的作用分为:调节免疫功能食品、延缓衰老食品、改善记忆食品、促进生长发育食品、抗疲劳食品、减肥食品等。这个产品分类基本是仿照原卫生部1996年发布的《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与检测方法》中的免疫调节、延缓衰老、改善记忆等保健功能。此后颁布的相关规章中,都是在此基础上修改、增减、受理和审批保健功能。2003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审技术规范》中规定了保健食品的申报功能,共有27项,包括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等。这27项功能至今没有变更。2011年8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了《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取消改善生长发育、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辅助降血压等功能,将保健食品功能整合为18项。但该方案又经过一轮征求意见后,仍未正式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规定的保健食品功能表述都是按照西医病症的概念来描述的。但现实情况是,目前许多保健食品是以中药材、植物提取物为原料,其基本的作用机理是遵循中医辨证施治的理论。比如保健饮料中常用的原料——人参,在2010版《中国药典》中,规定的功能是“大补元气,复脉固脱,补脾益肺,生津养血,安神益智”,在教材第七版《中药学》(高学敏主编)中被列为“补气药”;但以人参为原料的保健饮料功能诉求多为缓解体力疲劳,体现不出人参在中医药领域的作用。
这种现象导致中西医都成了与中药材保健饮料组方不对口的外行,突出表现为近年来生产企业扎堆开发以食品添加剂为原料的营养强化剂饮料,以中药材为原料的保健饮料开发不多。依据国家标准《GB14880-2012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与《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其所用的牛磺酸、赖氨酸、肌醇、烟酰胺(烟酸)、维生素B6、维生素B12、柠檬酸钠等原料,全都属于食品添加剂。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此类饮料源自国外,面市于半个世纪前,组方只需“依葫芦画瓢”即可;二是营养强化剂的用量只是中药材剂量的几分之一到几十分之一,原料成本低;三是生产无需“浸提澄清”,只需配制,加工成本更低。
适宜人群太笼统
以中药材为原料的保健饮料,其所声称的保健功能必然是所含中药材发挥的作用。中医最讲究“对症下药”,而是否“对症”就体现在保健饮料所声称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上。
以中医辨证理论分析,现多用补益类中药材生产的保健饮料,以补阳方为主要原料的,对症的应是阳虚体质的人;以补气方为主要原料的,对症的应是气虚体质的人;以气血双补方为主要原料的,对症的应是气血双虚体质的人。目前保健饮料中最多的是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功能,适宜人群一般为“免疫力低下者”、“易疲劳者”。这些概念都比较笼统,一般消费者并不能做到“对症下药”。
以保健酒为例,其大多所用的君、臣(辅助君)中药材,如枸杞子、当归、茯苓、黄芪、杜仲等,在2010版《中国药典》中的功能表述都是“壮肾阳”、“补肾阳”或“助阳”,即便还有补阴的中药材,但由于有温阳的中药材,所选方还是类如金匮肾气丸的阴中求阳的温肾壮阳方。按照中医理论,保健酒的适宜人群应是偏阳虚体质的人,不适宜非阳虚体质的人。但目前保健酒批准声称的适宜人群为“易疲劳者”、“免疫力低下者”,不适宜人群则局限在原本就不善饮酒的“未成年人”、“妊娠期妇女”、“酒精过敏者”,以及遵照医嘱用药的病人——“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显然,“适宜人群”与“不适宜人群”划分过于笼统,如果消费者误服,不仅不会起到保健作用,还有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譬如非阳虚体质的人误饮补阳的保健酒、偏阳虚体质的人误饮“去火”的凉茶,犹如中暑喝姜汤、受寒喝绿豆汤,都会适得其反,严重的还会出现“腹泻”、“呕吐”或“中毒”的症状,这并不是所误饮的保健饮料有毒引起,而是由不对症所致。
行业发展受阻碍
据业内人士透露,当前我国主打“健康、美容、养生”牌的饮料市场份额以每年20%~30%的速度递增,行业前景广阔。而这其中,凉茶无疑是最惹人注目的细分饮料品类。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称霸”凉茶市场的生产企业实际上原本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如今上市的凉茶产品却属于普通食品,为什么凉茶不愿戴上“小蓝帽”(保健食品标识)呢?
笔者分析,依据沈庆法主编的《实用中医大全》,中医将俗称的“上火”,分心火、肺火、肝胆火、胃肠火多种。依据《中药学》,所用“去火药”主要是“清肝火”的夏枯草、菊花。夏枯草正是凉茶中最主要的原料。主打“去火”功能,显然可大幅扩展适宜人群,从而拓展目标市场。但是现行规定的保健食品功能并没有“去火”一项,凉茶的主要功能是清热解毒利湿,在允许申报的保健功能中,只能打“清咽”功能的擦边球。依据宋朝太医院编《圣济总录》,咽干,中医分上隔虚热、肾气不足、心肺热盛、上焦虚热四类型,可见,如此“打擦边球”,真正对症适用的人群还不到“上火”人群的几分之一。显然,若如实标出“清咽”功能,由于适用人群少、目标市场过小,就没有做大的根基。
综上所述,笔者呼吁,保健饮料行业要做大做强,应依据《中国药典》修订相关标准,将中药材保健食品(饮料)的标准单列或单立。因为凡做企业的,都想在法规标准许可的范围内追求效益的最大化,此为其一。
其二,产品开发必须迎合消费,所以我国制定保健食品标准,必须契合国人更喜欢用传统中药治未病的现实。是否如此,看如今以营养强化剂为原料的世界饮料巨头“红牛”在中国的销售收入仅占以中药材为原料的广东传统凉茶的三至四成就是铁证。
(注:本文所称保健饮料,是以酒精饮料与非酒精饮料为载体的、标有相关部门批准文号及其“蓝帽子”专用标志的保健食品。)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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