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健康科普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科普
沈阳为医疗美容定质量规范

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5-23 14:01:16 热度:698

  本报讯  (记者阎  红)建立全市医疗美容机构档案,规范医疗美容机构管理,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挂钩。近日,沈阳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医疗美容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医疗美容服务水平。
  据沈阳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裴庆双介绍,今年3月,该市对57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差,部分医疗美容机构超范围开展美容技术;二是手术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差,手术室内配置抢救器材和抢救药品不全,部分医疗机构对于特殊病原(肝炎、梅毒、艾滋病)洗消常识不清,无菌观念差;三是药事管理不规范,处方书写不规范,记录不完整,高危药品未分类、无标识;四是感染控制亟待加强,部分医护人员对无菌物品的消毒和保存、紫外线灯消毒方法等基本规章制度不了解,医护人员洗手不规范;五是病历书写不规范,手术相关知情同意书、手术安全核查不符合要求;六是凝血七项、肝炎八项、艾滋病抗体检测等多未列入术前检查项目。
  该市组织专家制定《沈阳市医疗美容机构实际情况的质控标准》等文件,对医疗美容机构管理、医量质量安全管理、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等予以规范,并规范了医疗美容机构手术知情同意书格式。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