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健康科普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科普
肺结核患者应尽早正规用药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4-03-24 22:37:18 热度:428

  新华网重庆3月24日专电(记者牟旭)3月24日是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呼吸科副主任李琦教授提醒,结核病患者需要尽早正规用药,切忌不要擅自停药改药,用药应该遵从医嘱。
  李琦说,结核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它不像天花和脊髓灰质炎,打了疫苗也无法保证绝对不得病。许多病人把结核病看作小感冒,延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并成为传染源。一个结核病病人可传染10名至15名健康人。肺结核用药一定要早治为佳,一旦发现和确诊后立即给药治疗。结核病患者只要早诊早治,一般坚持9个月至12个月的正规治疗后,都能取得不错的效果。
  用药时需遵循以下原则:联合用药,无论初治还是复治,患者均要根据病情和抗痨药的作用特点,将两种以上的药物联合用于治疗,才能增强和确保疗效;重在适量,药量过小达不到治疗目的,过大则不良反应较多;规律用药,病人必须严格按照化疗方案规定的用药方法有规律地坚持治疗,不可随意更改方案或无故停药,也不可随意间断用药;一气呵成,病人必须按照方案所定的疗程坚持治满,一般一个疗程3个月,全疗程一年或一年半,短期化疗为6个月-9个月。
  专家提醒,一旦出现咳嗽、咳痰超过3周;咯血,血色鲜红带泡;午后潮热,夜间盗汗;呼吸困难;胸部不定的隐痛或钝痛等症状时,应及时前往医院救治,以免贻误治疗最佳良机。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