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3-11 08:48:10 热度:1095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柯尊洪:为国产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建“绿色通道”
据统计,自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以来,我国获批的原创一类新药仅有48个,另一方面,我国创新药物市场投入产出回报明显偏低。我国一类新药上市5年销售过亿元的品种寥寥无几。比如2007年上市的抗肿瘤一类生物新药利卡汀属于放射性药物,由于临床使用操作方法复杂、运输要求条件高,且临床疗效提升相对有限,2012年全年销售额仅2000万元。又如优朋(盐酸安妥沙星)是中国第一个自主研制上市的喹诺酮类一类新药,2009年上市后,至2011年重点城市医院销量仅仅只有1000万元。这其中除了产品自身原因以外,很大原因在于缺少一个良好的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政策环境。
当前的医保目录政策对于创新药的支持力度还不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医保目录实际调整周期长。国家医保政策中明确提出每两年调整一次,但实际上我国医保目录调整周期为4年~5年一次,严重限制了医保患者受益于创新药的机会;二是医保目录政策限制了对创新药物的应用。创新药物在国内研发投入平均也近10亿元人民币。上市后不能立即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将使得填补临床用药空白或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药物无法全面推广,也将使得创新药研发难以实现产业化,难以回收研发成本,会极大地挫伤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
我国创新药物的临床上市过程,已能严格遵循国际惯例,创新药物的临床疗效、安全性是有科学依据的。建议发挥医保目录政策对于药企创新的促进机制,将一类新药直接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鼓励我国医药企业创新,以创新驱动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建议在现有“甲类目录”、“乙类目录”的基础上,将新入选的创新药物列入“丙类目录”。对 “丙类目录”药品的报销设定高于“乙类目录”的个人自付比例,并根据创新药的创新性程度和治疗病种的实际情况设定不同的报销比例和限制使用条件(设定最低/最高报销限制的门槛或报销比例的区间),以满足广大患者需求。同时通过加强用药监测、多层次支付比例限制有效控制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也为下一轮目录调整做好临床评估。
建议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两年调整一次,新药增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的调整周期,同时探索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时限进行药品报销评审流程,在进行目录调整的遴选时,充分考虑安全、能解决重大疾病或填补市场空白、价格合理的创新药物。
建议加大地方政府对创新药物进入医保的自主权,让各省医保目录调整给创新药物提供更多的机会。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医保基金结余等情况,适当提高地方可调整的比例,同时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实现大病、慢病、特殊病的混合支付,将具有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动态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各省应完善建立医保谈判机制,对临床疗效确切、有重大创新价值,但价格昂贵可能对基金产生风险的部分品种,及其费用支付方式和标准进行谈判。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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