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09-22 10:19:17 热度:1091
吴 帅(医生)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某医院内部职工举报称,8月7日,一名女患者甲状腺瘤(良性)手术后呼吸困难,医生本应用插管插入肺部辅助呼吸,却误插进胃里,导致患者脑死亡。事发后,医院篡改病历,此后15天医院实施假抢救。涉事医生证实,他确实插了两次管,但此后院长宣布要统一口径,对患者家属称只插了一次管,并删改了相关病历。从医学的角度来看,患者并没有抢救价值,不过当时医院领导作出继续抢救的决定,也是缓和患者家属情绪的一种方式。(9月11日《南方都市报》)
医方犯错误,面对患方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诚实以对,承认不足和错误,请求谅解。二是选择欺瞒造假,想方设法让患方发现不了任何问题。
第二种选择现在成了流行的现象。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对此曾直言不讳:相当多医疗纠纷案件的病历涉嫌篡改;在医疗事故处理过程中,照顾医院和专家的面子成为一种行业的潜规则。曾有商业机构统计过,医疗纠纷中,60%的医疗机构曾涉嫌伪造或篡改病历资料。
但这种选择“纸包不住火”,瞒得过一次瞒不过两次,最后总会有患方发现这种伎俩,让真相公布于众。当患方已经被“教育”得很“聪明”的时候,医院还以这种老套的模式来对待他们,最后吃亏的只能是医院。一旦确定医院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资料,就可以直接认定医院存在过错。那时,医院也就只能认打认罚了。
没有永远弱势的患方,也没有总是强势的医院。面对医疗意外,医院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走,不要心存侥幸,去造假撒谎从而最终激怒患方。在事前,医院应考虑引进医疗责任险之类的保险服务,既保障医院利益也保障患者利益。对医疗事故的管理,只有依法向着专业化的方向走,才是万全之策。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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