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6-05 12:52:34 热度:853
本报讯 日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等于北京举办的“我国建立保健食品备案制度可行性”的研讨会上,结合国务院再次下放一批审批事项,并针对我国保健食品行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业内专家表示,在当前保健食品的行政许可改革中,应积极探索审评审批+备案的综合管理制度的尽快建立。
审批制对规范行业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说,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在当前新的发展阶段,审批制也产生了一些弊端,保健食品类产品主要风险突出表现在生产和销售环节。
鉴于目前完全意义上的备案制不可能一步到位,为实施备案制创造条件,张永建等业内专家提出,一是科学划分分类管理,将现有保健食品明确分为“膳食补充剂”和“特殊功能食品”,并制定出适合国情的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健全原料数据库,为备案制奠定科学基础,并明确“全部使用有通用标准原料的产品都适用于备案管理的原则”;三是实行全程备案、全程监督,主要包括对厂商资质(国外厂商)、产品上市和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备案管理;四是加强备案监督强化日常监管,对产品标签、产品质量、产品广告和产品不良反应进行监督、监测。(胡文华)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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