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5-31 12:51:13 热度:673
本报讯 近日,康美药业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专家进行的现场核查,正式获批成为第一批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企业。
据悉,核查期间,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黄璐琦、中国中医药大学高学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徐海滨、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张保献、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赵超英组成的专家组对康美药业的科研、生产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康美药业符合国家总局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企业的各项条件,一致同意康美药业通过现场核查。专家组认为,康美药业此次围绕以冬虫夏草为原料试点生产的产品,开展了大量基础性研究验证工作,研发的产品具有极大的市场发展潜力。企业也能够提供与资源省份有关单位签订合法且能够保障规模生产的购销合同,产品生产规模与获得的冬虫夏草资源相适应,能够保障生产可持续性。
康美药业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瑾表示,康美药业将严格按照《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不断提升科研水平,推动康美药业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全面进步和提升。
据了解,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12年8月印发《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对珍稀药材冬虫夏草进行保护性开发,允许有条件的企业研发相关保健食品。根据《方案》的要求,成为试点企业需具备有稳定合法的冬虫夏草来源,具有良好的保健食品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先进的生产水平和完备的检验检测能力,拥有良好的产品质量安全过程控制能力,具有行业带动性等硬性条件。(洪杰仔 曾细国)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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