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3-13 14:27:30 热度:729
本报北京讯 记者胡芳报道 药价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如何让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更符合新医改解决百姓“看病贵”问题的大方向?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辅仁药业集团董事长朱文臣建议,取消药品加成管制,完善现行药品价格政策。
朱文臣代表指出,目前我国医药市场的药价有两种极端现象——药价虚高和药价虚低。前者由于企业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给医生、医疗机构、招标采购部门等相关环节高额回扣,产品主要销售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制度后开始迅速向基层蔓延)。据调研,在二、三级医院,销售额最大的前30种药品基本上是这类药品,且销售额已占到三甲医院总药品销售额的一半以上。后者是超低价中标药品,主要销售到基层市场。这两种现象使那些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质量标准的规范企业,生存发展越发艰难。
朱文臣代表介绍,欧美国家中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重基本不超过20%,亚洲国家不超过30%,而我国这一比例在45%左右。这表明我国现行与药品价格相关的政策需要调整。他建议,可以取消药品加价率管制,尽快推进管办分开,消除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推进医保付费改革。
朱文臣代表还建议,由政府参考现有国家最高零售价、集中招标中标价、零售药店的销售价等信息,调整确定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或医保报销价)。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在其零售价不超过政府确定的最高零售限价内,自主确定药品的购销价格,从而逐步降低药价。在地方招标采购机制仍然存续的条件下,明确规定以中标价作为所属地方各类医疗机构最高零售限价,不得高于中标价销售,但在中标价以内也可以自主确定药品的购销价格。另外,政府可根据药品市场的价格信息,对药品的最高零售价进行动态调整,每两年调整一次,每次的调整幅度不宜过大。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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