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时间:2012-11-05 14:07:24 热度:1040
中新河南网郑州11月5日电 (晏立海)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违法广告药品消费警示(2012年第三期)》公告,上市公司太龙药业(600222)旗下产品乌金口服液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当地媒体发布违法广告,遭到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目前,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查处。
公告中称,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保证市民用药安全,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近期该市媒体发布的部分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监测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金口服液、通化东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姓降糖胶囊等8个广告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篡改广告审查文件发布药品广告等情形,严重违反了《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据了解,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太龙药业(600222))位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集生产、经营、科研于一体,以中西药产品为主,生产口服液、片剂、胶囊、输液、原料药等多种剂型共100多种产品的现代化制药企业。1992年底在郑州筹建,其前身是众生制药厂。1998年,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设立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8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股票代码:600222),成为河南省医药行业首家上市公司;2006年3月,公司更名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药监部门郑重提醒:广大群众不可轻信非法药品广告,切忌病急乱购药,以免上当受骗,贻误病情。消费者对药品及药品广告有疑问,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www.sfda.gov.cn/)查询,也可拨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4979913、4979911进行咨询或举报。(完)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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