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产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产业园地 > 产业资讯
市场监管总局提醒您购买适度包装保健食品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时间:2025-01-03 16:49:00 热度:95

8888fbb62cb84f2dad8fc3dcf7ea542e.jpg

  春节将至,保健食品作为节令商品将迎来一波消费热潮。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针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购买适度包装的保健食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商品过度包装是指超出了商品保护、展示、储存、运输等正常功能要求的包装,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包装成本过高、选材用料不当等。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已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包装要求;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有利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也有利于实现有效监管。

  消费者一般可以通过“一看、二问、三算”,简单判断保健食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看”,就是要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否属于昂贵的材质;“二问”,就是在不拆开包装的情况下,问清包装层数,判断保健食品的包装是否超过4层;“三算”,就是要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进行对比,看是否超标。以上三个方面,只要一个不符合要求,就可以初步判定为不符合标准要求。

  2020年9月1日实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为此,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建议:在保健食品消费方面,倡议消费者不要为了“面子”购买豪华包装的产品,同时,适量按需购买,不大量囤货,避免超过保质期后扔掉导致浪费;在保健食品生产方面,生产企业应使用简约包装,优化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商品包装层数、材料、成本,减少包装体积、重量,减少油墨印刷,采用单一材料或便于分离的材料;保健食品销售者也要细化采购、销售环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要求,明确不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向供应方提出有关商品绿色包装和简约包装要求。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