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7-08-11 23:16:39 热度:1119
记者近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据了解,在不合格中药饮片中,标示为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鹅不食草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杂质;标示为亳州市佰世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聚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茂名市俊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宗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5批次知母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标示为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西安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3批次知母(盐知母)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地方监管部门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上述企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摘自新华网)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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