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健康之窗 时间:2016-09-19 12:58:01 热度:1017
大众健康之窗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消息,江西省瑞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并请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上交至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理措施 处理时间 备注 江西省瑞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A-JX15-6N 1、企业存在未依法经营药品的行为。 撤销GSP认证证书 2016年9月12日 企业未如实自查存在的严重问题
2、企业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存在虚假行为。
3、企业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进行温湿度监测。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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