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5-08-05 09:50:37 热度:566
本报北京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在银杏叶药品专项监督抽验第一批结果基础上,7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二批抽验结果。综合两阶段专项监督抽验情况,抽样企业覆盖率达到78%,产品批次覆盖率达到12%,在企业自检2000多批不合格药品中,共抽到不合格药品185批,银杏叶药品市场得到较好净化。
6月16日~7月20日,国家总局先后组织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银杏叶片(含分散片)、银杏叶胶囊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抽样,按照补充检验方法检验。在第二批抽验的194批药品中检出不合格药品118批,涉及31家药品生产企业。有29家企业102批药品为企业自检不合格,监督抽验结果与企业自检结果一致,相关企业已采取召回措施并公布了召回信息。
这次监督抽验共检出4家企业16批药品企业自检合格,监督抽验结果不合格。其中,新发现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检结果与监督抽验结果不一致。该企业原自检全部合格,抽验发现3个批次的银杏叶片不合格。国家总局要求,该企业立即启动全部批次药品的召回,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该企业自检结果与监督抽验结果不一致的问题进行调查,如存在调换留样等行为,依法从重查处。
有3家企业再次检出13批药品自检结果与监督抽验结果不一致,分别为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批)、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4批)、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3批)。该3家企业已对全部市售有效期内产品实施召回,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监督企业尽快召回到位。
9家药品生产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产品召回,分别是: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润邦药业有限公司、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总局要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核对产品批号等信息,发现公布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消费者个人手中持有的不合格药品,销售单位应全部回收并全额退款。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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