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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应有“报销”倾斜

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12-15 10:33:57 热度:574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 任国胜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自2012年12月正式运行以来,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也发现了诸多问题,如机构养老运行成本较高,收费标准相对较低;养老护理人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
  特别是现有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无法报销老年慢性病患者的医药费,是当前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由于当前国内绝大部分省市未实现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在门诊就医治疗的费用不能报销(除了部分特病或慢性病能门诊报销外。各省市有差异),这导致两种情况的出现:
  一是在养老院里有慢性病的、有小病的老人(不需要住院的,如开药等),为了费用报销,只有从养老院转到医院住院治疗,即小病大治。
  二是在大医院的慢性病老人治疗结束,为了费用报销,也不愿意转到有医疗护理功能的养老院接受康复和护理,致使大医院占床严重,住院难,有限优质医疗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利用。
  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院进一步发展,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医疗机构(尤其是大医院)以多种形式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推进“医养结合”,探索“急、慢性病分治”新模式。同时,建议人社部门将有医疗功能的养老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单位,建立独立的报销体系,其医疗收费标准低于同级医院的收费标准,而护理费标准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同级医院的标准。同时,将“医养结合”养老院的“门诊病人”费用,适度、适情纳入“住院报销”范围。(特约记者  张立斌整理)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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