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6-03 07:29:22 热度:549
本报记者 薛 原
日前,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等9家协会共同举行了医药企业伦理准则中国论坛。与会代表共同探讨了如何推进实施《医药企业伦理准则》,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践行行业自律,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行业自我管理平台。
《医药企业伦理准则》源自亚太经合组织2011年9月在墨西哥提出的生物制药领域的商业道德准则,旨在确保企业的商务决定建立在顾客和患者最高利益这一原则之上,期望透过清晰、和谐的商务规则,有利于企业间减少成本,进行跨地区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近日,一些外企又遭调查引发了媒体的诸多猜测,可见即便GSK事件的侦查结果已公布,由此引发的对医药行业的影响仍旧存在。通过严格的合规,重树行业形象成为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一致诉求。
与会代表认为,推行《准则》加强医药行业自律,在高度透明和高标准的道德规范的要求下开展业务是一个多赢的举措:对企业而言可以降低经营成本和风险,尤其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对政府而言,则有利于塑造健康的产业环境,降低监管的挑战;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确保患者利益。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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