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4-05-21 15:12:41 热度:740
□ 李华青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商店在售的保健食品没有标示生产企业许可证号,只标注了“委托生产企业”和“出品企业”。难道这个产品是“黑作坊”生产的?执法人员马上提取了产品样品,并查验了产品进货渠道和资质材料。经查,这些产品是出品企业委托南京江宁一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资质材料齐全合法,但是包装印制环节出了问题,没有标示生产企业许可证号,并将“被委托生产企业”印成了“委托生产企业”。一字之差,谬之千里。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进行了查处。据执法人员统计,这是一年来栖霞区局发现的第12个“准生证”上出问题的保健食品。
在我国,为了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和经营都实行许可制度。由于《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格式不一,名称不同,有的还在沿用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但所有企业必需遵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包装标签上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就是说,不管什么格式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号,都必须标注在产品标签上。栖霞区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过漏标许可证号的保健食品(如上例),发现过错标卫生许可证号的产品(年份印错,数字印错),更多的是没有准生证的“黑作坊”出产的保健食品。有的会标注上诸如“丰卫食监字[2005]第05×04513”、“粤卫食证字(2003)第0000A00302”、“粤卫食证字2008第0106B04577”等杜撰的卫生许可证号;有的会标注上作废的卫生许可证号,如广东省公布过几批被吊销证照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上榜企业对应的产品均为非法产品;有的则冒用合法企业的名称和许可证号,如福建省幸福科技有限公司从未生产过田田雪牌清减润肠胶囊,市面上的同名产品均为假冒。
由此可见,小小的“准生证号”,背后往往隐藏着假冒保健食品的黑窝点。因此,稽查执法人员要见微知著,发现疑点及时深挖,追踪溯源,正本清源,着力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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