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14-03-27 08:06:24 热度:730
□本报记者郭宏鹏黄辉
1月10日,江西省南昌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室迎来一面锦旗,一名医患纠纷当事人家属李女士紧紧握住调解员的手,饱含深情地说:“谢谢您们,替老百姓主持公道。”
一句“谢谢”,承载着群众对医调中心的认可。原来,2013年8月23日,患者叶某因高空坠落背部疼痛到省某医院住院治疗,在全麻下进行胸椎后路植骨内固定术,术后发现双下肢肌力下降,留下较为严重的后遗症。患者与医院交涉过程中,医院表示不能满足其赔偿要求,双方产生纷争。经医调中心工作人员细致调查、核实诊疗行为后组织调解,最终医患双方达成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患者20万元,叶某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医疗事故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而‘医闹’甚至杀医、伤医事件严重扰乱医疗秩序。”南昌市司法局副局长、医调中心主任黄华辉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医调中心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立让医患双方有“一个说话的地方,一套说话的机制”,将矛盾触角延伸到前门进、后门出,在总体上维护平稳有序的医疗秩序。
2011年12月26日,南昌市第144号政府令《南昌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实施。同日,南昌地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正式开始运行,南昌市综治、司法行政、卫生、公安、法院等部门均派出力量参与医调中心建设工作。
鉴于省市医疗机构共存的特殊情况,南昌在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中首创“省市共建”工作模式。根据该办法,省市医疗机构医患纠纷索赔两万元以上的全部由医调中心受理。
中心运行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全额保障,调解工作全面履行“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工作方针,不收取医患双方任何费用。
实施中,为充分发挥“联调联动”优势,医调中心还从社会各界选拔750余人组建了专业调解员、兼职调解员、特约监督员、特约调解监督员、医学咨询专家及法律咨询专家6支队伍。
据统计,中心成立至今共接待医患纠纷咨询1088人次,立案受理495起,调解结案484起,结案率为98%,医患双方满意率100%。
黄华辉介绍说,为追求公平公正,在纠纷调处过程中,医调中心一方面细化申请受理、调查立案、专家咨询、调解纠纷等八个环节工作流程;另一方面,医调中心内部还设置了巡回法庭,对调解成功签订的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功的纠纷,直接由中心巡回法庭受理,进入司法诉讼程序。
医调中心副主任魏有田告诉记者,历经两年探索,南昌医调中心形成“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完整的操作流程、有规范的调解文书、有科学的调解方法、有严密的监督机制”。
在《南昌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施行前,医患纠纷处置不仅耗费警力,而且效果不佳。2011年1至11月,南昌市公安局参与处置医患纠纷260余起,共出动警力3600余人次,依法处理“医闹”28人,平均每月处置24起医患纠纷。医调中心成立以来,南昌市公安局参与处置医患纠纷仅40余起,出动警力400余人次,依法处理“医闹”11人。
“医疗纠纷引发的医患冲突和群体性事件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原因。两年来,南昌市医疗纠纷之所以大幅减少,主要得益于‘政府主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专业调解’的医疗纠纷调解处理长效工作机制。”南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聂嘉平表示。
从源头预防,南昌市出台了《南昌地区医患纠纷现场应急处理流程》和《南昌地区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责任查究办法》,明确了依法严厉打击“医闹”的原则,细化了医患纠纷应急处理的分级、响应时间等,规定了对于单位和个人因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不到位的可以采取抄告、通报批评等五种方式追究责任。
据了解,医调中心运行以来,南昌地区医患纠纷发生总数同期相比下降约20%,全市法院一审受理医患纠纷案件同比下降约20%,公安部门因医患纠纷出警次数同期下降65%。南昌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群体被评为2012年度江西省“十大法治人物”,南昌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2013年度“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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