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1-07 09:41:38 热度:1080
薛 原
几乎每出现一次药品安全事件,我国现行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就要被抨击一遍。不久前发生的多起婴儿注射疫苗死亡事件,虽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拿出了初步调查结果,与疫苗的质量问题无关。但在结果公布之前,质疑集中采购最低价中标使“劣币驱逐良币”,从而造成药害事件发生的声音已经出现。药害事件真的是集中采购方式的错吗?
目前,我国的药品管理是多部门各负其责,发改委负责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工信部负责产业规划,商务部负责人药品流通,食药监总局负责药品审批和质量,卫生部门负责药品的临床使用。按照这样的管理方式划分,各部门的相关政策一定是在其他部门恪尽职守的基础上制定的。发改委制定的药品价格应该针对于合格产品,卫生部门的药品采购规则也是假定药品都是合格的,否则药物经济学评价、“双信封”的采购机制都毫无意义。
近年来,随着药品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药品质量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扩大。但是无论药品质量是否合格?是检验出来的,生产出来的,还是设计出来的?都不能说是采购出来的。集中采购只是药品购销的一种方式,而质量过关是前提。
任何行业都是有底线的,制药企业的底线就是保证药品质量合格,进而通过改进工艺和技术,降低成本或提高质量,使产品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目前,我国有4000多家制药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不计其数,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毕竟是极少数。这一现象说明,绝大多数企业在残酷的价格竞争中守住了底线,而这条底线是制药企业的“红线”。2012年蜀中事件发生后,其他企业和舆论都借机向招标政策发难,这一事件也成为政策“逼良为娼”的典型案例。但是,企业始终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蜀中药业这么容易就破掉了“底线”,只能说明在企业管理者的心中就没有底线。即便是没有“最低价中标”的制度,这样的企业一样会出于牟利目的,用苹果皮替代板蓝根入药。
制药业是良心行业,不仅仅因为这个行业关乎民生,而且技术复杂,偷工减料更加难以被发现。所以要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必须要提高进入到这个行业的道德门槛,建立诚信体系,大幅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一旦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企业管理者则被清除这个行业。
此外,药品监管也是保证质量的重要外部力量。虽然药监部门已经出台了飞行检查、电子监管码等多种质量监管的技术手段,新版GMP也在逐步推进过程中,但是药害事件多为媒体曝光,这些技术手段的落地仍有赖于强大的执行能力。目前,药监部门的行政级别和人员编制数都在提升,《药品管理法》、2015版药典都在修订过程中,希望药监力量的增强能减少质量管理的“真空地带”,让药品更安全。
但是换个角度说,药品集中采购的机制对我国药品质量的提升仍肩负着促动作用。药品质量直接决定着成本,即使都是合格的药品,其质量和成本也会有差异。而在同一平台上一味地比拼价格,确实会出现质量越好越弱势的局面,不利于国内制药企业树立品牌和提升质量。期待药品采购部门尽快将药物经济学评价等综合评价指标引入到集中采购中,完善集中采购方案,为临床采购到质量更好,价格更经济的药品。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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