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12-18 16:47:18 热度:813
本报讯 为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广告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13年9~10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警示公告》,对“灵仙跌打片”等128种夸大产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虚假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向社会发出警示公告。
9~10月,在河北省各级媒体发布频次高、违法情节严重的品种包括: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灵仙跌打片”,西藏金哈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十味乳香丸”,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通脉颗粒”,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通脉颗粒”,蓬莱深奥生物科技研究所生产的保健食品“深奥牌深奥活力胶囊”,重庆百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百笑灸”。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应在医师和药师指导下通过正常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以免上当受骗,贻误病情。
据统计,截至2013年10月底,河北省共监测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共33121条次,与上一个监测周期相比,违法广告条数减少了68%,该省药械广告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冯聪 宋红霞)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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