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11-27 15:45:04 热度:669
□ 周秀英 江晓霞
药品说明书是用以指导临床正确使用药品的技术性资料,是一种广义的法律文件,对药事管理的各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目前在医药市场上,部分药品通用名相同,却因生产厂家不同,导致其说明书中的用法用量、适应证、禁忌证及注意事项等也不同,需引起药学工作者的重视。现笔者对部分常见通用名相同、说明书不同的药品举例如下:
用法用量不同
一些相同通用名的药品因厂家的不同,其用法用量存在较大差别,若用药不慎,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如:
1.注射用胸腺五肽
用法用量一: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本品每天可以用到50毫克的剂量(武汉华龙、北京世桥);
用法用量二:肌肉注射,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1毫升溶解;或溶于250毫升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慢速单独滴注。一次1支,每日1~2次,15~3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北京市燕京、北京双鹭、地奥集团成都药业、丹东医创、悦康药业、海南中和、山东鲁抗辰欣、海南中和)。
2.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用法用量一:口服;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毫升,每日2次(沐舒坦);
用法用量二:饭后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毫升(30毫克),每日3次;无论成人或儿童,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贝莱)。
适应证不同
部分药品虽然通用名、分子结构相同,但厂家说明书对其适应证范围的描述不同,对此需引起医务人员的注意,避免超说明书用药问题。如:
头孢曲松
适应证一:对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感染,如脓毒血症、脑膜炎、播散性莱姆病(早、晚)、腹部感染(腹膜炎、胆道及胃肠道感染),以及骨、关节、软组织、皮肤及伤口的感染、免疫机制低下患者的感染、肾脏及泌尿道感染、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和耳鼻喉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包括淋病)、术前预防感染(罗氏芬)。
适应证二: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呼吸道、尿路、胆道感染,及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等,以及手术期感染预防;本品单剂可治疗单纯性淋病(英派琦)。
注意事项不同
部分药品在通用名和规格都相同的情况下,输注时间、特殊人群是否禁用存在显著差异。医务人员在特殊人群的用药问题方面需特别注意,避免使用了有禁忌证的药物而产生不良后果。如:
复合维生素注射液
注意事项一:本品每次只能使用1支(2毫克),且必须加入500毫升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或氨基酸注射液等输液中稀释后静脉滴注使用,输注时间不得短于2小时;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目前尚未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经验,严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本品目前尚未有儿童用药经验,严禁儿童使用(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
注意事项二:本品稀释后(2毫克),应加避光罩500毫升输液输注不短于1小时;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儿童用药: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江西钟山药业)。
禁忌证不同
部分药品虽然成分相同,但因剂型不同,其禁忌证也可能存在差异,应引起医务工作者的重视。如:
头孢氨苄
禁忌证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资料显示,孕妇口服本品500毫克后,羊水和脐带血中均可获得有效浓度,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口服本品500毫克后乳汁中浓度约为5毫克/升,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禁忌证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透过胎盘,故孕妇应慎用;本品亦可经乳汁排出,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北京秦武田制药有限公司、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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