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羊城晚报 时间:2013-11-26 22:21:03 热度:828
商业观察
今年以来,国家反价格垄断频频重拳出击,先是对国际知名的6家操纵液晶面板价格的企业开出了总额3.53亿元的罚单,再对6家奶粉企业罚款约6.7亿元。由于接受调查的厂商立刻宣布降价并暂停涨价,消费者对此拍手称快。如今,国家发改委又将目光转向医药行业,但这次大家鼓掌用不着太使劲。
医药行业关乎国计民生。国家发改委在今年7月份就发布称,会就成本问题调查27家企业,就定价问题调查33家企业。当时大家都已料到医药行业被发改委盯上了,只是被盯上又如何?
据美国的《制药行业的刑事和民事处罚》统计,制药企业常见的违法情况包括:价格欺诈、支付回扣、垄断行为,等等。从目前中国的情况来看,这些违法行为显然是无国界的。跨国制药企业为了利润一样会在本土实施此类销售策略。而中国的制药企业也多少会模仿这些行业巨头的销售方法。
不过,国外为此建立了相应的司法体制、具体的法律法规,对制药行业进行严格的管控。重点是,他们有“吹哨者”为监管部门提供的信息。美国的一项统计显示,在其调查的案例中75%的司法和解案、78%的罚款源于 “吹哨者”的揭发。
所谓的“吹哨者”(whistleblowers),就是举报人。由于价格欺诈、支付回扣、垄断行为等违法行为都是隐蔽性的,执法部门要想获得第一手的资料必须有内部举报人的协助。“吹哨者”能够举报或直接起诉自己的公司,很重要的一点是,“吹哨者”可以获得联邦民事罚款的分成作为揭发奖励。
但在中国,又是什么情况?
以被称作“中国首例纵向垄断案”的强生垄断案来说,2010年8月11日,锐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强生公司赔偿因执行垄断协议对锐邦公司低价竞标行为进行处罚而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一审法院认为锐邦公司举证不足,驳回其诉请。历时三年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才最终判决强生公司违反《反垄断法》,赔偿上诉人经济损失53万元。在我国《反垄断法》颁布五周年之际,才出现中国历史上第一起原告胜诉的垄断案。
相信反价格垄断盯上医药行业,之后一定会有典型案例,但然后呢?
陆志霖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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