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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化医改将鼓励社会办医院升三甲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时间:2013-11-25 23:04:09 热度:820

  中新网深圳11月25日电 (郑小红 李冰)深圳出台《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圳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25日发布消息称,深圳2012年每千人口床位2.65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生2.27人,远低于北京、上海、广州等中心城市,处于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最低水平,甚至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因此,在政府卫生投入有限的情况下,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来深举办医疗机构,增加该市的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满足居民的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据悉,目前深圳有非公立医疗机构2442家,占医疗机构总数的77.6%。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床位、卫技人员、门诊量、住院量所占全市的市场份额分别为:22.5%、31.6%、23.3%、16.2%。但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偏低,与公立医院相比差距较大,难以形成竞争的医疗市场。全市2442家非公立医疗机构中,医院只有77家,其他均为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且床位在500张以上的医院只有1家,占非公立医院总数1.3%。
  目前,深圳缺少大型非公立医疗机构特别是大型外资医疗机构,现有非公立医疗机构大部分处于低水平同质化状态,主要集中于妇科、泌尿外科等。因此,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发展成为深圳目前的当务之急。
  《若干规定》在土地、人才、税收、补偿机制、社保政策等多个方面扶持社会资本高起点办医,其中很多政策在全国是创新且具有突破性,从兴建、运营和发展全过程为社会资本办医制定了奖励扶持政策。
  如,社会资本可以通过新建或改扩建举办的三级医院。投资方应拥有三级医院管理能力,可以是国内三级医院,或国际知名医院管理集团,或国内外知名医学院校,或与上述机构联合组建医院管理团队的其他投资者。
  《若干规定》提出社会办三级医院用地优先纳入深圳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享受医疗用地地价优惠政策,即按办公用地的30%计列。医疗用地由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提出竞买资格,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社会办三级医院取得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资质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奖励。
  同时,《若干规定》提出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三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支持公立医院医技人员到社会办三级医院定期服务,服务所得按照医技人员、医技人员所属公立医院和所服务的社会办三级医院之间的协议进行分配。该市还将大力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允许公立医院的医师特别是名医到非公立医院执业,指导帮扶非公立医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完)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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