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食品报 时间:2013-10-30 08:07:19 热度:846
本报讯 福建省食药监局日前出台《关于支持厦门市深化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对台交流合作的若干意见》,同意在厦门市设立“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台商工作受理窗口”,对拟到厦门市投资建设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台商,加快生产许可证受理的工作进程。
根据《意见》要求,对于台商到厦门市拟投资建设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做到“关口”前移,加强跟踪指导。福建省食药监局将在厦门市食药监管局设立“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台商工作受理窗口”,委托厦门市局受理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相关资料,省局负责生产许可审批。同时,对于台商拟在厦门市投资建厂,需省局给予提供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政策咨询、指导帮助的,福建省食药监局将给予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帮助。
厦门市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台湾保健食品中相当规模的产品是通过“小三通”、旅游携带或网上代购的方式进入大陆,但批量相对有限。而设立“厦门窗口”,允许符合大陆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台湾保健食品经厦门口岸进入大陆销售,既能激活厦门保健食品消费市场,同时也能有力推进台湾保健食品在大陆市场的拓展,更将有助于促进两岸营养保健行业升级,从而在更高层次上和更广的范围内促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
此外,对于我国台湾已批准上市的医疗器械产品拟在厦门投资建厂生产的,为加快审批进程,福建省食药监局还将把二类产品(含二类诊断试剂)的生产许可验收、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注册审核等权限下放至厦门市局。
(陈泥 刘启国)
(责任编辑:秋彤)
2025-06-08
2025-06-06
2025-06-06
2025-06-06
2025-06-04
202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