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健康科普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科普
欧盟限制含麦角碱衍生物药品的适应证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9-05 21:51:06 热度:883

  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不久前发布信息,建议限制含麦角碱衍生物药品的使用。这类药品用于治疗某些循环系统疾病、记忆和感觉障碍以及预防偏头痛的风险远远大于获益,被建议不再用于这些适应证。这一结论是基于对这些药物纤维化(形成过多的结缔组织,可导致器官和身体结构损害)和麦角中毒(如痉挛和血循环障碍)风险的评估。仅适用于这些疾病的麦角碱衍生物将在欧盟范围内被撤销市场许可。在一些欧盟成员国,麦角碱衍生物也被批准用于其他适应证,如治疗痴呆(包括阿尔茨海默病)和治疗(而非预防)急性偏头痛,这些适应证将被保留。
  含麦角碱衍生物药品对血液循环有一定影响,用于治疗循环系统疾病已有数十年历史。一些麦角碱衍生物被用于老年患者的疾病的治疗,如行走时导致疼痛的外周动脉阻塞性疾病(PAOD)、雷诺氏综合征(四肢血液供应被阻断,通常为手指和脚趾)以及血液循环障碍导致的视力受损。这些药物也被用于治疗慢性病理性认知和神经感觉受损(记忆和感觉障碍),以及预防偏头痛。在一些欧盟国家,某些麦角碱衍生物还被批准用于这次CHMP评估中未涵盖的适应证,包括其他循环疾病、痴呆(包括阿尔茨海默病)和急性偏头痛。在欧盟,含麦角碱衍生物的药品通过国家程序批准,并以多种商品名销售。在不同欧盟国家,药物剂型、批准的适应证、规格和剂量可能存在差异。纤维化是一种严重疾病,甚至危及生命,通常因为症状发生较晚而难以诊断,且病变可能是不可逆的。
  CHMP的意见是基于对上述适应证中现有麦角碱衍生物安全性和疗效数据的评估,包括临床研究、在欧洲上市后的数据以及发表的文献。评估纳入了5种麦角碱衍生物:双氢麦角汀、双氢麦角胺、双氢麦角碱、尼麦角林和二氢麦角隐亭与咖啡因的复方制剂。CHMP的评估意见包括:
  ●纤维化最常见报告于使用双氢麦角胺的患者,包括腹膜后、心脏、肺和胸膜纤维化。关于其他麦角碱衍生物的纤维化报告较少。CHMP指出,诊断纤维化较为困难,因症状发生较晚,故有可能存在对纤维化病例的漏报。
  ●麦角碱衍生物可能通过激活5-羟色胺受体而诱导纤维化发生,尤其是心脏瓣膜纤维化,这在文献中已有大量描述。不同麦角碱衍生物与5-羟色胺受体的亲和力不同,以及使用的治疗剂量不同可解释观察到的纤维化报告率的差异。
  ●麦角中毒或相关病例最常见报告于接受双氢麦角胺治疗的患者。患者较年轻(平均年龄41岁),开始双氢麦角胺治疗至事件发生的时间较短(不足2个月,平均2天)。此类不良反应可能导致较为严重后果,甚至导致死亡。在其他麦角碱衍生物中,也曾发现一些麦角中毒或相关症状的病例。
  ●现有的对于上述适应证的疗效数据非常有限。在2012年12月召集的专家组会议认为,对于此次评估涵盖的适应证,没有证据表明临床对麦角碱衍生物存在治疗方面的需求。
  医疗卫生人员须知:
  ●对于以下任何一种适应证,医疗卫生人员应停止处方含双氢麦角汀、双氢麦角胺、双氢麦角碱、尼麦角林或二氢麦角隐亭与咖啡因的复方制剂:老年慢性病理性认知和神经感觉受损的对症治疗(阿尔茨海默病和其他痴呆除外)、外周动脉阻塞性疾病(Ⅱ期PAOD)引起的间歇性跛行的辅助治疗、雷诺氏综合征的辅助治疗、可疑为血管源性的视力降低和视野受损的辅助治疗、血管源性急性视网膜病变、偏头痛的预防、体位性低血压、静脉-淋巴功能不全的对症治疗。
  ●当前因任何上述适应证接受这些药物的患者应在一次常规(非紧急)就诊中进行治疗评估。
  ●一些麦角碱衍生物在某些欧盟成员国被批准用于其他适应证,包括其他循环系统疾病、痴呆(包括阿尔茨海默病)和急性偏头痛。这些适应证未被纳入CHMP评估范围,因此这些产品可保留市场许可,继续用于这些适应证的治疗。
  患者须知:
  ●含麦角碱衍生物的药品可能有严重不良反应,称为纤维化和麦角中毒。因此,在欧盟这些药物将不再用于治疗一些循环系统疾病(通常用于老年患者)或记忆和感觉障碍,也不再用于偏头痛的预防治疗,原因是对于这些适应证的风险超出获益。
  ●正在接受双氢麦角汀、双氢麦角胺、双氢麦角碱、尼麦角林或二氢麦角隐亭与咖啡因的复方制剂的患者,请与医生做一次非紧急约见,医生将确定是否更改治疗方案。
  (EMA网站)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中国老年保健协会银发经济办公室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