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健康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新闻
应对药品短缺 何时不再抱佛脚

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08-26 06:53:15 热度:590

□本报记者 乔 宁□

   在行政手段的干预下,两个月前发生的甲巯咪唑片短缺问题目前得以缓解。记者不久前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第一批1600万片甲巯咪唑已按照各省(区、市)卫生部门汇总的用药数量陆续分配到位,第二批甲巯咪唑片也已开始投放,两批合计6000万片。
  当前,各地正陆续增补基本药物目录,一些廉价但疗效不错的药品被列入其中。然而,让人担心的是,此后还会不会出现第两个“甲巯咪唑片”?其实,这种担心这些年来一直存在,并不时演变成现实。
  ■信息监测上报机制不成熟
  此番国产甲巯咪唑片供应紧缺,从进入公众视野到得到初步缓解,耗时近两个月。人们不禁要问,既然早有预警信号,监管部门为何没能第一时间研判缺药形势?针对药品供应,难道没有一套常态化的信息监测、上报机制吗?
  原卫生部和工信部2011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是记者查阅到的唯一一份部委层面要求上报短缺药品信息的文件。其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短缺药品信息,会同工信部门报送卫生部和工信部备案,但未规定实施期限和上报频次。
  两年来,上述文件规定的落实情况如何?记者就此向有关部委发出采访提纲,但一直未得到回复。
  目前,有些地方政府正试图通过行政干预的方法探索解决之道,但据记者调查了解,这些探索还远未形成“气候”。
  今年4月17日,北京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短缺药品调查的通知》,要求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的药品短缺上报系统,在4月18日~28日期间,上报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紧张的短缺药品信息。但信息上报,究竟是集中于某段时间的一次性统计,还是一项长期、动态的常态化工作,无从判断。
  江苏省卫生厅今年3月25日下发《关于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季度首月的20日前,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短缺药品信息上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首月的30日前,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汇总、研判后的信息,上报卫生厅。 
  更多的省份是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监测药品总到货率等指标,对药品供应情况进行研判。但信息上报以后,如何与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沟通协调来最终解决问题,在这些探索中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路径。有专家表示,说到底,药品的生产、流通是一种市场行为,行政之手可以“救急”,但不能“解渴”。
  ■短缺信息公开渠道闭塞
  建立信息监测、上报机制,只是处理药品短缺问题的第一步。根据《关于做好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会同工信部门主动发布短缺药品品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省内库存和储备等信息。
  目前,江苏省遴选出22种一类短缺药品(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能正常供应)的信息,并已于近期公示。但记者通过搜索引擎检索,公开发布短缺药品信息的地方少之又少。某省药政处处长坦言,该省在今年年初就已监测到甲巯咪唑供应短缺,但遗憾的是,这一信息并未及时公布。
  “短缺药品信息公开非常重要。比如,有些短缺药品是有替代药的,如果监管部门及时发布短缺药品信息,医疗单位就可以在短缺问题解决之前选用替代药,以保证患者治疗。而如今,官方信息渠道闭塞,媒体反而成了药品短缺情况的发现者,这是一种角色的错位。”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杨悦说。
  杨悦认为,美国对于短缺药品信息公开的态度和方法值得借鉴。“一方面,FDA会通过专门的药品短缺信息网页及时公布短缺信息、短缺原因及处理进展;另一方面,美国医院药师协会网站也会发布短缺药品信息,以便与短缺问题报告方、制药企业进行沟通。”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仪方建议,应疏通各省(区、市)之间以及卫生、工信、药监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流通渠道,形成立体的信息网络,以便于省际药品调配和部门协同作战。
  ■药品短缺处理协调机制建立难
  “解决药品短缺问题,难就难在如何建立一套短缺药品处理机制。”杜仪方说。
  某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负责人说,对于供货不平衡导致的局部缺药,他们会协调企业把药品销往缺药地区;但对于原料药断货导致的停产或药价过低导致的减产,他们则无能为力,因为“没有处理药品短缺问题的部门协调机制,不清楚该由哪个部门牵头”。
  “药品短缺问题涉及生产、流通、定价、招标采购、报销等多个环节,应由各环节的主管部门采取一条龙式的综合措施。”江苏省卫生厅药政处处长赵淮跃介绍,去年12月28日,该省印发《江苏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卫生厅拟定一类短缺药品目录和储备计划,商务厅会同食药监局制定承储企业遴选办法,经信委组织短缺药品生产供应,财政厅安排储备专项资金,人社厅提高纳入医保和基本药物目录的短缺药品报销比例,商务厅协调外省(区、市)短缺药品货源供应,物价局制定一类短缺药品的统一销售价格。
  杜仪方认为,当前形势下,应明确中央层面由哪个部门负责药品短缺问题的统筹协调处理。
  杨悦介绍,在美国,FDA全权处理药品短缺问题。其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内设执法监督办公室、药物监测与流行病办公室等14个办公室,负责汇总药品短缺信息,并与制药企业、审评部门、投诉部门进行沟通。FDA一般会采取加速药品审评上市、确定短缺药品的替代制造商、寻找新的原料来源等措施,必要时则召开特别会议,形成行动建议。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