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8-07 14:44:31 热度:890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泰宁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了一起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案。
该局在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检查时,发现某药店经营的保健食品“安神健脑液口服液”(标示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00145,规格:250ml/瓶,批号:20111110,标示生产企业:江西天元药业有限公司,标示监制单位:深圳市康兴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可疑,遂对该产品信息进行核查。经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及发函到江西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查,证实该产品确为假冒保健食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黄吉祥 管永康)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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