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7-02 15:41:55 热度:1196
本报山东讯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28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下达行政告诫书。
山东省局跟踪监测发现,今年1~4月,标示为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威海人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蓬莱深奥生物科技研究所、麦迪格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等28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调经至宝丸等29个产品,广告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给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隐患,成为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重点。
山东省局责令这28家生产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求企业发布广告必须遵循真实、合法、科学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销售商、代理商及销售人员发布广告的管理。
山东省局还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这29个产品的广告实施跟踪监测,发现广告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曝光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同时以违法广告为线索,加大对相关生产企业和违法广告涉及产品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查处。山东省局将加大整治力度,对行政告诫后整改不力的企业,撤销(收回)其广告批准文号;在全省暂停销售相关产品,或提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采取全国暂停销售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给予严惩。(张建波 盛鸿高)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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