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3-12 11:05:50 热度:1105
政协委员为保障保健食品安全支招
本报北京讯 记者王春梅报道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受到委员们的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台盟南京市委主委胡有清和全国政协委员、宁波市副市长张明华提交提案,呼吁尽快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大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力度。
胡有清委员说,现在保健食品市场越来越大,但是一些保健食品企业制售假劣产品以及夸大、虚假宣传等行为,给消费者特别是众多老年消费者的身体和精神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张明华委员也提出了目前保健食品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冒用保健食品标志的产品充斥市场,此外还有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
“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时至今日,相关细则条例尚未出台,造成基层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没有具体的法规依据。”因此,胡有清委员认为应该尽快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强化保健食品安全。张明华委员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从而使执法者有法可依,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行为。
张明华委员还提出,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广大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让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失去市场生存空间和土壤。对此,胡有清委员建议,可以通过让医疗人员进社区举办保健食品科普知识讲座、在社区橱窗设立保健食品知识专栏等形式,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可以建立社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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