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2-11-28 23:16:38 热度:1794
本报讯 记者徐亚静报道 11月15日上午,北京同仁堂诉刘某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此次诉讼是北京同仁堂“正本清源、去伪存真——擦亮同仁堂品牌行动”的第一站,也是北京同仁堂高调打假,从寻求行政保护,转向寻求司法保护驰名商标的第一案。
提起中药老字号,许多人可能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北京同仁堂。然而,和众多久负盛名的老字号一样,同仁堂也面对着众多“李鬼”大“傍”名牌的难题。
今年8月,有消费者发现,位于成都市双流县文星镇的某商铺铺面上,设有显著的红色“中华同仁堂”招牌。此外,还有两处底层商铺铺面上设有蓝色“中华同仁堂”招牌。经调查发现,两处招牌为刘振华购买,同时刘振华正向国家商标局申请“ZHTRT”商标注册。在互联网上输入“ZHTRT”,搜索结果中排名首位的即为“欢迎光临中华同仁堂”的网站链接,点击进入后可见刘某正在申请的“ZHTRT”商标与“中华同仁堂”字样。
为此,北京同仁堂将商铺所有人刘振华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并拆除、销毁“中华同仁堂”店铺招牌,同时在媒体上刊登声明,以消除侵权影响,合计赔偿北京同仁堂106.6万元等。11月1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此外,因在江苏常州的“台湾中华同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常州代表处”,也同样打着“中华同仁堂”的名义在招商,北京同仁堂集团也已在南京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公司。
据了解,1989年,国家商标局发文认定“同仁堂”商标为驰名商标,“同仁堂”因此成为全国首例被认定的驰名商标。北京同仁堂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同仁堂”既是北京同仁堂的注册商标也是北京同仁堂的商号,它承载着企业在长达340余年的历史中所积累的深厚商誉。希望通过这次案件,在打击假冒同仁堂的同时,通过司法程序确定“同仁堂”为驰名商标,成为“同仁堂”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的先例,尽量杜绝“傍名牌”、“搭便车”的现象。
事实上,作为一家久负盛名的中药企业,北京同仁堂并不是第一次被假冒,也并不是第一次打假。不久前,北京同仁堂就在其官网上公布了自2010年9月2日~2012年8月3日期间,“盗用同仁堂名义宣传、销售假冒产品”的65个公司及其产品名单。据同仁堂集团品牌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同仁堂集团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在进行打假维权工作。2000年以来,各种名目的假冒同仁堂不断出现,让其颇费周折,每年耗费在打假上的人力和资金都不少。目前北京同仁堂已经取消了加盟形式,所有药店都是以独资或者合资控股方式管理,并在北京同仁堂官方网站上均可查到。除此之外,未经北京同仁堂集团授权的任何企业或产品均为假冒。
此前,北京同仁堂主要采取发现一家就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要求取缔的方式维权。2010年在青岛出现了“京都同仁堂”,他们就采取了这种方法进行维权。今年在黑龙江伊春市又出了3家“同仁堂”,北京同仁堂也是采取上述方法向当地政府部门举报投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这些投诉,其中一家假冒“同仁堂”已被责令改名。
据此案北京同仁堂代理律师梁勤介绍,老字号企业维权困难很多,表现在侵权范围广泛、花样繁多、屡打不绝等方面。北京同仁堂遇到的问题并非个案,因此其本次维权具有示范意义。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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