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健康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新闻
食药监局:儿童用化妆品不鼓励用基因技术材料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2012-10-23 14:49:52 热度:725

  本报讯(记者张然)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指南》对适用范围、配方原则、化妆品的安全性、申报儿童的化妆品要求和审评原则进行了明确。
  其中要求,在儿童化妆品的配方中,应尽量少用香精,不宜含有美白、祛斑、除臭、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选用的原料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
  近年来婴幼儿日化用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世界多国销售的强生婴儿洗头水、NUK婴儿爽身粉纷纷被曝出含有致癌物质。
  据了解,目前婴幼儿化妆品主要还是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多数厂家是在生产成人日化产品的同时兼带生产婴幼儿产品。
  《指南》要求,儿童化妆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所有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均应按照要求申报;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
  《指南》中所称的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