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 时间:2026-03-14 22:38:23 热度:57 播放
第十八篇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磅礴力量。
第六十一章 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推进规划实施提供根本保证。
第一节 强化党对规划实施全过程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协同联动、广泛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格局,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规划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情况和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向党中央报告。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创新创造活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万众一心、勠力进取的生动局面。
第二节 全面增强干部队伍现代化建设能力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建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教育和引导各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以实绩实效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干部队伍现代化建设本领。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
第三节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各种不正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严查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有效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等重点群体的监督,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第六十二章 健全规划实施全周期推进机制
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法,健全统一规划体系,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力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实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一节 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合力
建立健全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为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提供有效支撑。依据国家发展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编制、同步实施一批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国家级区域实施方案。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精简数量、提高质量,加强规划间衔接协调,防止规划过多过滥、缺乏实效。规范各类规划衔接报审程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规划须经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与国家发展规划进行衔接,省级发展规划须按程序报送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进行衔接并做好落实。加强省级政府对市县规划编制的指导,确保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等布局符合国家战略重点。年度计划要滚动落实规划各项任务,将规划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完善国家发展规划法配套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加强国家级专项规划规范管理,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发展规划条例。
第二节 分类推进规划任务落实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可操作可评估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推进措施,对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任务,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对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通过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推进落实。细化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分类推进单体项目、打捆项目落地实施,“十五五”期间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条件成熟的按程序推动开工建设。
第三节 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将国家发展规划作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的重要依据,确保各类政策发力方向符合国家发展规划要求。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安排对规划实施的财力保障,中央财政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政策要积极支持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项目和资金走,加快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核准,优先保障规划选址、用地用海和资金需求,单体重大工程项目用地等要素需求由国家统一保障。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伴随式穿透式监管和全过程全周期安全管理。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
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形势跟踪和风险研判,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的政策举措。经党中央同意后,中期评估情况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总结评估报告依法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经评估确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由国务院提出调整方案,报党中央同意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把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融入规划实施之中,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等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健全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任务落实协同监督机制。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编辑:秋彤)
2026-03-14
2026-03-13
2026-03-12
2026-03-12
2026-03-12
2026-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