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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广电总局 全国老龄办 中国老龄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来源:民政部网站   时间:2025-10-13 21:57:06  热度:22 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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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函〔2025〕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广播电视局、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老龄办;中央广电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推动中华孝亲敬老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民政部、广电总局、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决定联合开展2025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

  一、征集内容

  征集的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科技创新相统一,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一)展现“十四五”期间应对人口老龄化成就。聚焦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取得的丰硕成果、宝贵经验和创新举措,促进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展现银发经济活力。展现银发经济蕴含的发展新动能,体现各地在扩大老年产品供给、培育潜力产业、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银发经济领域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的探索、实践与成果。积极倡导“智慧助老”,展示应用新科技发展老年产品的成果。

  (三)推动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与创新。展现具有民族特征、时代特色的孝亲敬老文化内涵和价值意义,展示各地涌现的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和敬老文明号先进事迹,大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

  (四)展示新时代银龄风采。宣传“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利用所学所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典型事迹,展现新时代老年人老有所为新风貌,引导广大老年人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

  (五)宣传涉老法规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老法律法规,解读国家惠老政策措施,推动在全社会树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形成关心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二)征集范围:面向全国范围征集,具备公益广告创作能力的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三)征集分类:本届活动征集作品分为音频作品、视频作品两种形式。

  (四)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新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凝聚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精神力量。视觉美观、构图饱满、色彩和谐、内涵丰富,具有良好的画面感和视觉效果。提倡创新,具有新颖独特的创作理念、创意思想、创新表达和创造活力。

  2.内容规范准确。广播作品、电视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80秒。每位投稿者提交的作品数量不超过5件,系列作品每件不超过5幅,以电子格式提交作品。广播类作品为MP3或WMA格式,码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电视类作品为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码率不低于8M/秒。鼓励制播4K超高清格式作品,4K超高清分辨率为3840×2160(16:9),码率不低于15M/秒,格式为MP4。务必去除或遮盖作品中的台标、栏目标等,配音字幕可保留。动漫作品需转换为通用视频格式后提交,如AVI、MP4等(画质参照上述电视类标准)。请勿提交FLV等动漫格式。

  3.符合法律法规。申报方在作品征集活动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抄袭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申报方应授权民政部、广电总局、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将作品用于专家遴选及后续宣传推广等用途。

  (五)报送方式:将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作品的音频、视频光盘(U盘)一同邮寄进行报名,同时将电子版及作品文字脚本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2025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暨展播活动作品─作者名─作品名”。提交作品文件名称需与活动报名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

  (六)成果运用:入围作品将在全国各级播出机构集中进行展播,并积极协调新媒体等平台播出;全部入围作品将纳入广电总局“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全国各级播出机构下载播出;入围作品将在民政部、中国老龄协会及有关涉老部门官方网站、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展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民政、广电部门,各级老龄系统,各级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精品意识,明确创作导向,推荐优秀作品,不断扩大敬老爱老助老公益广告的传播力、影响力。

  (二)明确责任。本次活动由民政部、广电总局、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联合主办。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负责协调全国民政系统组织活动。广电总局负责协调全国各级播出机构进行作品创作、作品展播。中国老龄协会动员各地老龄(年)协会积极参加活动,并负责活动的具体协调组织,落实活动资金。

  (三)加强宣传。各级民政、广电部门要加强合作,积极协调有关媒体平台,对扶持作品集中展播。利用“敬老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时机,面向基层进行作品展播,积极组织公益广告进社区、进养老机构等活动。要重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扩大作品社会影响力、感召力。

  附件:2025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

  民政部 广电总局

  全国老龄办 中国老龄协会

  2025年9月22日

  民政部老龄工作司联系人:王茂松

  联系电话:010-58123195

  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联系人:许旭

  联系电话:010-86098545

  中国老龄协会宣传部联系人:彭捷

  联系电话:010-58122095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全国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

  邮编:100024邮箱:ssgygg2016@163.com

  联系人(收件人):和群坡刘林清

  联系电话:1380131814518500298052


附件

2025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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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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