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时间:2025-03-18 21:17:41 热度:39
农科技发〔2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年)
食物与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健康的物质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食物消费结构持续优化,人民群众营养与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但当前还存在优质食物供给和消费不足、居民合理膳食习惯尚未养成、营养过剩与不足并存等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为统筹食物与营养协调发展,支撑健康中国建设,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上,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消费端引领,依靠创新驱动,推进营养型农业生产、食品加工和食物消费,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形成更加平衡健康的膳食营养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营养与健康需求。
——坚持营养导向。把营养和健康需求贯穿到食物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和食品研发等全过程,更加注重生产富含优质蛋白质和膳食纤维食物,推动营养化加工。
——坚持绿色发展。统筹食物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传承发展中华优秀饮食文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引导形成合理膳食习惯。
——坚持分类施策。加强农村和边远地区居民营养改善,强化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营养供给,构建全面创新、精准发力的食物科技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食物与营养健康监测体系。
——坚持多方参与。完善食物与营养发展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政府指导、市场为主、社会协同的发展格局,激发全社会主动性创造性,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到2030年,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更加完善,食物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持续提升。食物消费结构向营养健康型转变,食物与营养摄入更加均衡合理,营养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在食物消费方面,富含优质蛋白质和膳食纤维食物人均年消费量稳步提升,豆类、肉类、蛋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分别达到14公斤、69公斤、23公斤、47公斤、29公斤、270公斤、130公斤以上。在食物与营养素摄入方面,倡导人均每日能量摄入量保持男性2150千卡、女性1700千卡左右;每日摄入充足的蛋白质,人均每日优质蛋白质摄入量占50%以上;人均每日膳食纤维摄入量增加到25—30克,食用油摄入量减少到25—30克,食盐和添加糖的摄入量分别不超过5克和25克。
二、重点任务
(一)增加优质蛋白质食物供给和消费
——肉蛋奶。增加优质动物蛋白质供给总量,全面提升肉、蛋、奶营养品质。优化畜禽肉类产销结构,扩大禽肉消费,加快推行冷链配送、冰鲜上市。稳定肉牛基础产能,引导扩大鲜牛肉消费。促进奶业养殖加工融合发展,优化乳制品结构,稳定发展液态乳制品,修订灭菌乳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升乳制品加工水平,规范复原乳标识标注。培育低温乳品市场,促进奶酪等干乳制品消费。扩大“学生饮用奶”覆盖范围,提升居民奶类消费水平。
——水产品。发展鱼、虾蟹、贝藻类等安全优质水产品养殖,加快品种创新,积极推进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有序发展近海养殖和捕捞,稳妥推进远洋渔业新渔场新资源绿色可持续开发。推广应用鱼刺骨营养化、无害化烹调制作技术,引导中小学生营养餐增加水产类食物。
——大豆。研发高产优质大豆新品种,强化优质大豆供给保障能力。推进传统豆制品加工营养化改造,鼓励新型复配豆奶加工和新型蛋白食品开发。加快生鲜、休闲豆制品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推进植物芽菜全产业链生产。引导龙头加工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拓展消费场景和受众。倡导推动豆制品、优质豆奶等进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等。
(二)促进富含膳食纤维的食物供给和消费
——大宗富含膳食纤维的食物。推行全谷物加工,发展口感适宜、易消化的主食产品。因地制宜发展鲜食玉米、优质薯类和杂豆等,改善燕麦、荞麦、青稞等杂粮及其制品的风味口感,优化主食产品结构。推广应用品质调控技术,丰富蔬菜、水果等产品种类。发展高品质薯类专用粉,扩大马铃薯主食产品、地域特色产品和休闲食品消费。开发低升糖食品。
——其他富含膳食纤维的食物。加大竹笋、海藻、枣、菊芋、魔芋等富含膳食纤维的特色食物供给,推动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充分利用玉米、小麦、大豆、甜菜、果品等的加工副产物及菊苣等作物,增加膳食纤维原料供给,促进相关营养健康食品研发和消费。
(三)加快营养型食物研发和加工
加快良种培育和装备研制。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强化品种定向改良,把营养品质改善纳入部分新品种培育指标。研制农产品营养品质快速检测装备,加强新品种营养价值评定。集成创新农产品营养调控技术,编制生产规程和技术通则,推动营养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构建食物营养科技创新体系。针对全生命周期全人群需要,加强食物与营养健康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加快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构建营养导向型育繁推良种创新体系和高值化加工技术体系。推动食物与营养相关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食物与营养相关专业和院系,加强食品加工、营养与健康、中医养生、康复等人才培养。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开发食物与营养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
推进农产品营养化高值化加工。加快创新应用营养保留和富集技术,优化干果、浆果等保鲜加工新工艺,开发健康食用油品、茶饮品等,鼓励发展食品个性化定制。研发调节肠道健康的食品,发展发酵型奶制品、豆制品、果蔬饮品以及微生态制剂等,开发健康方便的即食食品。大力发展原产地食材调配、营养均衡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大双蛋白工程实施力度。研发智能化小型食品家用电器。
加快特殊人群膳食食品定向开发。针对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婴幼儿、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以及高原、极寒、极热、航空航天、深海远航等特殊环境作业人员的膳食需求,加快开发特殊膳食用食品。开发严重烧伤、创伤、感染等应激状态下的营养支持及代谢调理食品。通过标准引导和项目扶持,增加富含铁的食物摄入量,有效降低贫血患病率。研究制定特殊人群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
推动食药物质开发利用。加强对食药物质功能活性物质影响因素的分析、评价。构建食药物质主要成分和可能有害成分数据库,建立参比实验室,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推动食养指南指导产品研发和消费,探索推广食药物质健康声称。扩大食药同源品种范围,强化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鼓励道地原料生产加工。开发保健食品,加强食养服务,发展中医药膳产业。
(四)传承和推广健康饮食文化
推行健康烹饪方式。大力开展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开发营养健康食谱和配餐技术,推广盐、油、糖适量化食用理念和定量化器具。实施营养健康食堂建设,鼓励有关行业协会依法依规引导建设一批营养健康餐饮门店。引导家庭科学烹饪。鼓励发展中央厨房,推广应用智慧储藏、智能烹饪、厨余便捷处理等家用厨具。鼓励餐饮相关机构开发营养健康的菜系菜品。
加强健康消费引导。大力发扬中华饮食文化的优良传统,推动饮食有节、起居有常、吃动平衡、绿色低碳的健康生活方式。定期修订发布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引导植物性食物和动物性食物合理搭配,倡行谷类为主的平衡膳食模式。围绕合理膳食、科学饮水、“减油增豆加奶”持续开展科普性、公益性宣传。制修订相关食品标准,限制油、盐、糖的过量使用。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倡导分餐制和公筷制,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落实“光盘行动”。
(五)加快构建食物与营养供给保障体系
夯实优质粮食和食物生产基础。顺应食物与营养消费升级趋势,加快构建营养型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强优质粮食生产和营养化加工。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改造提升沿海渔港基础设施,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建设规模化智能化仓储加工和物流基地,推动特征品质保持、提升、调控技术集成和标准化应用。
改善营养健康条件。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将食品营养与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合理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高龄津贴标准,确保低收入人口食物供给和营养不断改善。
深入拓展营养与健康公共服务。推动发展营养健康专业化服务和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加强营养师、营养指导员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有条件的社区、乡镇和托育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营养指导员。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考核和指导。
(六)健全食物与营养可持续发展制度体系
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完善营养健康标准体系,强化临床营养工作规范。完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制度,探索食品包装正面标签应用。完善食品(产品)与营养成分的营养声称、保健功能声称标准及规范标识使用。支持开展农产品营养功能品质评价、食物品牌建设和全程质量控制。
提升食物与营养监测能力。加强食物与营养健康长期性基础性监测评价工作。完善农产品营养品质、食物成分的监测系统,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食物消费与居民营养健康状况调查、监测和早期预警,加大对儿童和老年人群的营养监测力度。健全食源性疾病及其相关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体系。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全链条监管,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在食品上虚假宣称“功能主治”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净化行动。健全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超标、食品掺杂掺假、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母乳代用品和婴幼儿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三、保障措施
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纲要的组织实施,制定促进食物与营养发展的支持保障政策措施。发挥好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的咨询服务作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月、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推介地域特色食品、饮食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地要结合实际,强化对食物与营养发展工作的组织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5年3月4日印发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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