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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社会办医 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来源:北京晚报 时间:2012-08-31 23:14:05 热度:932

  长久以来,民办医院在百姓眼中的形象似乎一直都不太好,高端的被视为“贵族医院”,服务虽好,价格却高得离谱,普通老百姓根本不敢踏足;适合工薪阶层的,老百姓又嫌它的医生水平低、滥开大药方、黑心宰客……这种尴尬的角色今后将有很大转变。本市昨天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政策》,制定18条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在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新建医院将优先安排社会办医,对政府办医与社会办医的政策将“一碗水端平”。
  北京市卫生局介绍,全市现有医疗机构9699家,年诊疗人次达16159.3万人次。当前,首都不断增长的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现有3175家,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33%。社会办医疗机构从业卫生人员有4万人,占全市卫生人员总数的17%。2011年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总诊疗数1650.8万人次,占全市医疗机构诊疗总量的比重为10.2%。
  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存在数量多、规模小、医疗服务能力有限、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多方面的制约。比如在准入上,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存在进入难、限制多等问题;以投资主体性质作为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条件亟待改变;社会办医运营成本高,却不能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此外,人才紧张、用地难等问题也制约着民营医院的发展。
  “京十八条”都说了什么
  新建医院 优先安排社会资本
  允许社会资本在本市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逐步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比重。本市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当出现多个社会主体同时申请时,可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举办主体。
  可享同等 医保政策
  社会办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实行一视同仁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均可申请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资质。有关部门对于各类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审批标准。
  水电气热 与公立医院同价
  落实社会办医价格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同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引进人才 直接办理调京手续
  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对于通过公开招聘平台确定引进的人选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调京手续。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领先技术的海外高端人才,可以申报中组部“千人计划”、北京市“海聚工程”和中关村“高聚工程”,并享受相关政策。 (记者代丽丽)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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