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时间:2021-06-07 20:25:09 热度:608
中新网北京6月7日电(李京泽 梁晓辉)医师法草案二审稿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针对社会关注的暴力伤医问题,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医师权利保障,明确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暴力伤医问题不仅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也严重损害了医患关系。今年1月提请审议的医师法草案专设一章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职责。
草案二审稿在此基础上,围绕保障医师权利作出进一步规定。
比如,明确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明确禁止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此外,针对“过度医疗”等医生执业行为规范问题,医师法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执业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应当以其中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备案等手续。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相关医师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保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同时,
草案二审稿明确,医师不得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的,三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完)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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