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8-08-08 11:12:55 热度:758
加强对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
本报石家庄8月7日电 (记者史自强)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将促进仿制药研发,全面提升仿制药的质量疗效和供应保障能力。
根据意见,河北将在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平台及时发布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以需求为导向,鼓励仿制药技术创新。构建以普惠制为主的一般性资助和以扶优扶强为主的重点资助相结合仿制药专利资助政策。此外,河北将落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政策,对全国同品种前3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以及按期通过评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奖励,并加强对药物研发、生产、流通及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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