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2-07-17 14:02:55 热度:1161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规,将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前一段时间内检查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予以通报。
广西区局希望辖区内各级监管部门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对辖区内发布广告的监测工作,规范辖区内广告发布行为,对发现的违法广告应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连玉牌圣邦红景天胶囊
广告名称:脑鸣静
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0988
违法原因: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兴安健鹿牌参鹿胶囊
广告名称:雄根
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90103
违法原因: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夸大保健食品功效
天三奇牌天三奇长乐胶囊
广告名称:天菌1号长乐胶囊
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1)第0324号
违法原因: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瑞东牌蝙蝠蛾被毛孢菌丝胶囊
广告名称:瑞东冬虫夏草
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0633
违法原因: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东太牌天桑胶囊
广告名称:六味降糖胶囊
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30015
违法原因: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通爽牌芦荟清畅胶囊
广告名称:老便秘胶囊
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3)第0245号
违法原因: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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