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7-01-12 08:01:42 热度:566
本报呼和浩特1月11日电 (记者张枨)为促进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物流发展,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药品物流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全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加强药品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药品物流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发展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等七项具体举措,及时解决药品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动内蒙古药品物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药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和鼓励药品物流企业入驻物流园区,形成产业集聚。鼓励和支持药品物流企业开展“智慧物流”建设,引导药品物流企业、医院、零售网点、供应商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药品物流企业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快速准确配送,降低运营成本。鼓励大型医药集团采用现代信息和物流技术,建设运营符合药品现代物流要求和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的药品现代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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