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6-12-23 10:48:33 热度:478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先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加上今年8月印发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该委近期已对4类新增医疗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提出要求。
根据要求,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血液透析中心由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国家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连锁化、集团化,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对拟集团化、连锁化发展的申请主体,优先设置审批。
今年11月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就《〈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改决定》公开征求意见,拟对《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医疗机构类别进行修改,增设一些新的机构类型,包括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此修改旨在落实深化医改任务,优化整合妇幼计生资源,扩大民间投资新领域,助力健康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记者孙梦)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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