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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远程医疗真正惠民利民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6-09-07 07:10:22 热度:543

尊重市场规律 出台推动政策

江苏省政协委员 严 华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地探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从基层实践来看,远程医疗服务既使医疗机构、医生突破地理范围的限制,共享病人的病历和检查、检验资料,实现医疗资源、人力资源的共享,又极大地方便患者,可使基层群众享受到高水平、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节约患者的看病时间和就医负担。因此,远程医疗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和手段,加快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显得十分紧迫。
  从各地调研的情况看,尽管与以往相比,各省远程医疗服务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仍存在诸多的制约因素,现行的收费标准偏低已成为主要的发展瓶颈。以江苏省仪征市为例,该市自2011年开始就启动了远程医疗服务,先后与省内外多家大型医疗机构建立了远程影像病历会诊系统,2016年建成与北京、上海等地医院间的远程会诊,实现了与60多家大型“三甲”医院“联网”,当地及周边的患者对远程医疗的接受度、认可度均很高。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收费标准,目前该省的远程医疗会诊的收费标准不管是北京、上海,还是南京、扬州的专家,均为150元/半小时,最高上浮30%,远远不能体现实际的服务成本,导致出现患者积极性很高、需求很大,但医院和医生积极性不高,甚至很多专家根本无法约到的情况,对基层医院而言更是做一例亏一例。仪征市运行三个月下来,出现了基层群众需求极大可实际又难以为继的状况。
  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是一项深化医改的惠民工程。基于目前医疗机构的运行模式与特点,光依靠行政手段或财政和医院、运行平台公司贴钱来推动,而不考虑实际的运行成本与效率,长期在基层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显然是不可持续的。由于大型优质医院少、专家时间成本高、远程诊疗法律和责任认定不健全、责权利不明确等原因,导致公办医疗机构参与动力不足。同时,远程放疗收费定价不符合市场规律,按照现行的专家会诊模式进行,社会资本难以进入等问题,不利于建立多样化的远程医疗商业模式。我们认为,只有理顺医院和医院之间、医院和医生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充分调动双方医院和医生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积极性;只有确立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才能既有效解决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真正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
  我国当前正处于深化医改的关键期,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医保标准不同,定价范围和标准也不同。要将这一惠民工程做好做实,还应加快完善并制定关于远程医疗服务的定价指导标准,综合考虑各类机会成本和硬件设备的折旧成本等。国家层面上亟须配套出台“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范围和标准,缩短医保目录更新时间,发挥市场定价机制作用。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和整合“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政策体系的节奏,尽快制定出台推动政策,修订障碍性政策;二是缩短医保目录更新时限,在总体费用控制的前提下,结合相关的医保政策,按优化、便捷的方式调整医疗定价体系;三是把该放给市场的放给市场,可以按市场需求调整定价的,尊重市场规律,由市场机制定价。同时,公立医疗机构远程会诊收费应实行政府指导价,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收费标准按照每小时或每次计费,并实行最高限价,切实提高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
  (潘 跃整理)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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