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6-04-21 07:30:10 热度:553
本报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白天亮)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并将确保参保职工生育待遇水平不降低。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均提出要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合并实施主要目的是提高基金共济能力,降低制度运行成本,减轻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初步思路是保留险种,一体化运行管理。即保留原有生育保险待遇项目,通过实行两项保险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及基金管理,统一医疗服务和经办管理等措施,提高效率,确保职工生育待遇水平不降低,进一步维护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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